來源:裁判文書網
裁判要旨
本案宣告無罪的關鍵在于自訴人指控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的證據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案例索引
(2020)云2927刑初132號
基本案情
范承科與孔秀瓊系夫妻關系,范利清戶與范承科戶系鄰居,因過道素有矛盾。2019年12月11日19時許,孔秀瓊與范利清因瑣事發生口角,后范利清返回家中并將大門關起,在門內繼續罵孔秀瓊。范承科聽見后用腳去踢范利清戶的大門,范利清被范承科踢開的大門撞傷。范利清受傷后先后到巍山民康醫院、大理州人民醫院住院檢查、住院治療,共住院12天,范利清支付醫療費11690.43元。經大理滇西司法鑒定中心鑒定:(1)范利清頭皮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Ⅰ)級。(2)范利清面部、右胸部、左手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后續治療費為3000元至3500元,護理期為30日,營養期為45日,范利清支付鑒定費1600元。
法院認為
自訴人范利清指控被告人范承科、孔秀瓊犯故意傷害罪的證據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應依法宣告二被告人無罪。在案證據雖不能充分證實二被告人對自訴人直接實施傷害,但在案證據能證實自訴人的損傷與被告人范承科的行為有一定因果關系,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自訴人要求被告人范承科賠償經濟損失的訴訟請求,合理部分,本院予以支持。主張的護理費、營養費過高,過高部分,本院不予支持。交通費,雖無證據證實,但交通費屬必需、合理支出,酌情支持200元。后續治療費未實際發生,待實際發生后可另行主張。鑒于自訴人對本案的發生有一定過錯,可減輕被告人范承科的民事責任。結合本案實際,被告人承擔60%的責任,自訴人承擔40%責任。
判決結果
一、被告人范承科無罪。
二、被告人孔秀瓊無罪。
三、由被告人范承科賠償范利清的醫療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0602元。剩余損失由自訴人范利清自行承擔。
四、駁回范利清要求孔秀瓊賠償經濟損失的訴訟請求。
五、駁回自訴人暨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范利清的其他訴訟請求。
上列應執行款項限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關于“無罪網”
我們致力于收集最全面的無罪辯護成功案例,以及正在進行中的無罪辯護案件信息,致力于打造國內最細致、最及時的無罪案件信息平臺。
如果您有無罪辯護成功案例;
如果您正在為您的當事人做無罪辯護;
如果您堅信您的家人或親友無罪,
并且愿意分享您的案件信息,
請聯系我們。
聯系方式
網址:www.wuzuiwang.com
電話:136-0129-7308
微信:wuzuiwang123
郵箱:wuzuiwang@qq.com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