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一則新聞,說湖北一對新人辦婚禮,花500塊錢請了個司儀。事兒到這兒還算正常,結果新人跟司儀提了個要求——你得隨600塊禮金。還補了一句,這是當地習俗。
算盤一打,請司儀花了500,收回禮金600,凈賺100。司儀忙前忙后喊了一整天,嗓子冒煙,最后一算賬,倒貼100塊。他說干了這么多年婚慶,頭一回聽說這種“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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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新聞我第一反應是笑了,苦笑。
笑的是這對新人算賬算得真精,精到骨頭縫里了。500的活兒讓人干,還得倒找你100,這不是請司儀,這是找了個冤大頭還讓人家自帶干糧。但笑著笑著就覺得不對勁,這哪里是精,這是把人情世故這本賬徹底算糊涂了。
我試著捋一捋這里面的邏輯。新人心里那桿秤大概是這么擺的:你是干這行的,來都來了,隨個份子不是應該的嗎?我們是主家,你是請來幫忙的,幫忙的人隨禮,這不是天經地義嗎?
但他們忘了一件事。司儀是來干活的,不是來吃席的。他的身份是服務人員,不是親朋好友。你跟服務人員要禮金,等于你去飯店吃飯,結賬的時候跟老板說你得給我包個紅包,因為我今天過生日。老板不把你轟出去算你面子大。
再說那個所謂的“習俗”。我特意問了幾個湖北的朋友,有人笑出聲,有人說聞所未聞。習俗這東西,最怕的就是被人拿來當擋箭牌。真的習俗是街坊鄰里傳下來的講究,假習俗是臨時編出來占便宜的借口。你不能需要人家隨禮的時候就說“這是習俗”,輪到你給人家結工錢的時候就只字不提了。好事都讓你占了,合著習俗是你家養的狗,只咬別人不咬你?
說到底是這新人沒搞明白兩件事的分界線。情分是情分,買賣是買賣。你請司儀,這是買賣,白紙黑字談好的價錢,他出活兒你出錢,兩清。你親戚朋友來隨禮,那是情分,是你平日里積攢的人情往來,有來有回,細水長流。你把買賣硬往情分上扯,既傷買賣的規矩,又臟了情分這兩個字。
我特別想說一個細節。司儀說他辛苦一場還倒貼100。這100塊錢多嗎?不多,可能都不夠新人酒席上一盤硬菜。但就是這100塊錢,讓一個挺高興的事兒變了味兒。司儀拿著500塊工錢走的時候,心里帶著個疙瘩;新人收著600塊禮金的時候,臉上可能還覺得自己挺會過日子。可他們不會算的是,丟掉的體面和口碑,多少100塊都買不回來。
這新聞底下肯定有人罵新人摳門,有人替司儀喊冤。但我倒覺得,這事兒最有意思的地方不在于錢多錢少,而在于有些人已經把算小賬當成了本能。本能到連自己結婚這種一輩子一次的日子,都要在角落里擺一道算術題,確保自己不虧。活得太累了,也太不值了。
婚都結了,還差司儀那100塊嗎?有些便宜占到了,丟的是更大的東西。以后親戚朋友提起這茬,嘴上不說,心里給你記一筆。這筆賬,可比100塊貴多了。
編輯:洪生鵬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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