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2025年發出禁止令208份,判處生態環境修復及損害賠償資金43.69億元,目前已在自然保護區、自然或人文遺跡等重點區域,設立綜合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地1300余個,推動“看得見的正義”轉化為“可感知的生態成果”。
這是記者從6月2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舉行的“司法服務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國際研討會了解到的。據介紹,人民法院貫徹預防性、恢復性司法要求,充分發揮預防性公益訴訟、禁止令、先予執行制度功能,強化生態環境損害前端預防,出臺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和侵權禁止令司法解釋,實現預防和保護雙重功能。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臨萍在致辭中表示,生態環境審判十多年的實踐中,中國法院持續深化改革創新,不斷推進符合生態環境特點和司法規律的審判體系建設,持續完善生態環境權益保護法律適用規則,以司法力量助推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近年來,我國各級法院不斷推進生態環境專業化審判機制建設。數據顯示,2021年以來,我國法院一審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19.2萬件,四級法院共設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組織2500余個。
來源 | 新華社 記者:吳帥帥 馮家順
提供環境新聞線索
![]()
![]()
環境新聞線索征集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