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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老年人感到疑惑:保健食品可以替代藥品嗎?答案是否定的!
從法律角度看,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不能替代藥物治療疾病。而藥品是用于預防、治療、診斷疾病,有明確適應證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質。二者本質不同,不可相互替代。
從監管標準看,藥品上市前必須經過嚴格的臨床試驗,驗證其安全性、有效性。保健食品則實行注冊或備案管理,無需經過與藥品同等嚴格的臨床試驗。正因如此,國家規定保健食品標簽必須醒目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且警示區面積不得小于所在版面的20%,使用黑體字印刷,以確保消費者充分知悉。
從實際風險看,用保健食品替代藥品,輕則延誤病情,重則危及生命。例如,高血壓患者停用降壓藥,改服聲稱具有“輔助降血壓”功能的保健食品,可能導致血壓驟升,增加腦卒中的發生風險;糖尿病患者以“降糖保健品”替代胰島素或口服降糖藥,可能導致血糖顯著升高,誘發糖尿病酮癥酸中毒或高滲性昏迷等嚴重急性并發癥。此外,一些不法商家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藥物成分,使其看似“有效”,實則隱患重重。
那么,大家該如何區分保健食品與藥品呢?老年人可通過“三看”快速辨別。
一看批準文號與標識
藥品外包裝標注“國藥準字”(H代表化學藥、Z代表中藥、S代表生物制品),非處方藥有OTC標識。保健食品則有國家統一的“藍帽子”標志,下方標注“保健食品”字樣及批準文號。普通食品僅有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開頭),無上述特殊標識。
二看功能聲稱
藥品說明書會標注“功能主治”或“適應證”,如“用于治療高血壓”“用于治療2型糖尿病”,表述精準,指向具體疾病。保健食品只可標注“保健功能”或“適宜人群”,如“適宜血脂偏高者”,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三看警示語
保健食品標簽上必有“本品不能替代藥物”的聲明,且位置醒目。藥品說明書則詳細標注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等內容,信息完備程度遠超保健食品。
綜合:健康中國、北京大學第三醫院藥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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