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中國審判》雜志原創稿件
文 | 本刊記者 沈洋
新質生產力,一個蘊含生機和希望的時代熱詞。
2023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新質生產力”的概念,強調“整合科技創新資源,引領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新質生產力,是以科技創新為主的生產力,是擺脫了傳統增長路徑、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生產力。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要求,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
科技創新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要素。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就是保護新質生產力。
近年來,人民法院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聚焦創新成果保護,突出創新主體保護,做實創新行為保護,以嚴格公正司法積極服務創新驅動發展,不斷為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蓄勢賦能。
01
有力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科技創新不斷迸發活力,離不開尊重原創、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
伴隨著新能源汽車產業的蓬勃發展,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關乎產業健康發展和國際競爭力的重要內容。
2024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公布了一起國內知名車企吉某集團及其關聯公司(以下簡稱“吉某方”)與威某集團及其關聯公司(以下簡稱“威某方”)之間,因近40名員工先后“跳槽”引發的新能源汽車底盤技術秘密侵權糾紛上訴案的判決。
經審理,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依法適用兩倍懲罰性賠償,判決威某方賠償吉某方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合計6.4億余元,創下我國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判賠數額歷史新高。
該案判決書顯示,吉某方下屬公司的近40名高級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先后離職赴威某方工作。2018年,吉某方經調查發現,威某方以上述部分離職人員作為發明人或共同發明人,利用在原單位接觸、掌握的有關新能源汽車底盤應用技術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盤零部件圖紙、數模承載的技術信息,申請了12件實用新型專利。
新能源汽車是新時期中國制造走向世界的“名片”。該案作為新能源汽車技術秘密第一大案,是一起有組織、有計劃地以不正當手段大規模挖取新能源汽車技術人才及技術資源引發的侵害技術秘密案件。該案的判決將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健康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要將該案辦成標桿案件,切實讓‘真創新’受到‘真保護’,讓‘高質量’受到‘嚴保護’,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這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在受理案件之初便定下的基調。
“鑒于威某方侵權故意明顯、情節惡劣、后果嚴重,應當發揮懲罰性賠償的作用,提高侵權代價,讓侵權人得不償失。更重要的是,必須切實防止侵害后果進一步擴大,采取有效且合理可行的細化措施,確保威某方及時全面停止侵權。”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朱理告訴記者。
本案作為新能源汽車行業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的標桿案例,在停止侵害民事責任承擔的具體方式、內容、范圍,以及拒絕履行停止侵害等非金錢給付義務的遲延履行金及其計付標準等方面,也作出了開創性探索,展現了我國商業秘密司法實踐的新趨勢和新亮點。
“作為發展新質生產力大背景下第一個重大標桿性判決,本判決作出并公開發布后,在國內外引發了廣泛討論和關注。對于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這種標桿性判決不但有必要,而且數量應該更多一些。”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李揚表示。
堅持嚴格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人民法院保護創新、護航發展的態度和決心。
02
一攬子實質性化解糾紛
創新的步伐從未停歇,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也在不斷加強。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注重加大調解力度,幫助深陷知識產權紛爭的案件當事人一攬子實質性化解糾紛。
2024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陶凱元擔任審判長的五人合議庭,在最高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藥物發明專利權權屬糾紛案,當庭一攬子化解系列糾紛。
訴訟各方當事人王某、胡某、于某笑容滿面地拍下了“握手言歡照”,成為爭議落幕的生動注腳。
據悉,該案核心爭議在于名稱為“一種mRNA(信使核糖核酸)劑型的骨關節炎藥物制劑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的發明專利權的歸屬。該專利所涉及的mRNA技術是生物醫藥領域的關鍵共性技術和前沿引領技術,是新質生產力的典型代表。
時間回溯至2018年。原告臻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是于某、王某、胡某3位歸國創業人員共同創立的高科技公司,旨在推動mRNA技術在生物醫藥領域的研發和轉化。2019年9月,胡某創立瑞某公司。涉案專利由瑞某公司于2021年6月申請,2021年10月獲得授權。原告臻某公司認為涉案專利屬于胡某在臻某公司的職務發明,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涉案專利歸其所有。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臻某公司的訴訟請求。臻某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經過此前多輪調查、審理、調解,這場爭議已歷時兩年多。案件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此次庭審前,合議庭成員來到位于深圳市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進行巡回審判,到科研人員的工作單位走訪調研,把脈“癥結”,邀請有關方面共同參與矛盾化解。終于,糾紛各方從排斥和解轉為逐步接受,最終明確提出希望在法院主持下全面和解。
細處著手、曉以大義、情理兼顧,合議庭成員在庭前會議上向各方當事人明確告知走訪調研情況,促使各方不再糾纏陳年往事,直面問題、反復溝通,直至冰釋前嫌。
除了本案的發明專利權權屬糾紛,雙方還有其他關聯訴訟案件。當天,在合議庭主持下,各方當事人就專利權權屬糾紛、侵害技術秘密糾紛、合同糾紛等多個案件達成一攬子和解。
案結事了,人和業興。企業回歸創新主業,市場活力得以釋放。
為積極應對案件總量大和定分止爭面臨更復雜多樣情況的挑戰,人民法院以“如我在訴”意識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獲得感,注重實質性化解糾紛,在知識產權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助力新質生產力加快發展的道路上邁出堅定步伐。
03
服務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科技創新是貫穿“十五五”時期的核心戰略,唯有以科技創新筑牢高質量發展根基,才能牢牢掌握發展的主動權,推動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
數據顯示,2025年,全國法院判處侵犯知識產權犯罪1.9萬人,同比增長6.2%。數據背后,彰顯人民法院嚴格公正司法,為科技創新筑牢堅實法治基石的擔當。
實現高質量發展要靠科技創新培育新動能。人民法院以制度建設“增激勵”、以法律實施“強保護”,努力為科技創新提供清晰、穩定、可預期的法律邊界和行為規則,以公正高效知識產權審判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新質生產力加快發展保駕護航。
202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以高質量審判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的意見》,全面系統地提出服務科技創新的98項司法舉措,包括持續完善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進一步優化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布局,增設河北雄安新區、四川綿陽、廣西南寧知識產權法庭,充實全國法院技術調查人才庫,加強專利行政執法和司法審判銜接協作,積極完善激勵和保障科技創新的司法保護體制機制。
數字時代,通過人工智能技術使用他人作品是否構成合理使用,以及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如何界定等問題,既是法律界的爭議焦點,也牽動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大局。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李劍表示,人民法院通過個案審理不斷積累和總結經驗,深化人工智能治理,促推人工智能在法治軌道上安全、健康、有序發展。
知識產權是創新主體的“護身法寶”。人民法院必須平衡好創新者、競爭者、消費者和社會公眾等多元主體的利益。李劍表示,在人工智能領域,人民法院必須統籌兼顧、利益平衡。
“最高人民法院堅持發展和安全并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正在起草有關指導意見,助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發展。通過積極發布典型案例,總結司法規則,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涉人工智能糾紛源頭預防、及時化解。”李劍說。
數據已經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基礎性資源、重要生產力和關鍵生產要素。2025年,人民法院積極回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司法保護需求,妥善審理涉數據權屬、交易等糾紛案件908件,同比增長25.6%。人民法院通過高質量的司法保護,促進數據高效流通使用,充分實現數據要素價值,服務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此外,人民法院還積極完善數據權益知識產權案件裁判規則。202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發布數據權益司法保護專題指導性案例,積極回應數據權屬認定、數據產品利用等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起草數據權益司法保護意見,統一裁判尺度,助推數據資源有序流通。
“數據保護制度涉及經濟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立法、監管、司法等部門多維度多方面共同做好、做實。”李劍表示,除了完善數據領域專業化立法及數據領域監管制度,人民法院也需要進一步探索糾紛解決方案,既實現數據權益的有效救濟,又促進數字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實現多贏、共贏。
優質高效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激發著市場創新內生動力。為新質生產力發展蓄勢賦能,人民法院一直在路上。
本期封面及目錄
![]()
![]()
![]()
![]()
<< 滑動查看下一張圖片 >>
《中國審判》雜志2026年第12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94期
編輯/孫敏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