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的一個夜里,太湖漁政接到一通舉報電話,執法船連夜出動直奔湖心,船上的偷捕團伙一看不對勁,拔腿就跑,漁獲扔了,漁網也扔了,人也跑光了,眼看這案子要黃,誰料到一部掉在船上的手機,把整個團伙的老底翻了個底朝天,這背后是一條運作了近一年的黑色產業鏈,一年銷售額沖到110萬,他們到底怎么把太湖當成提款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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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得從2023年12月說起,江蘇徐州漁民王大斌跟朋友喝酒吹牛,朋友隨口一句話,把他心思勾走了,朋友說太湖里的花白鰱賣得賊火,有人偷偷摸摸下湖,一晚上進賬一萬多,王大斌當場就走神了,他腦子里全是鈔票的畫面。
問題是這人干了半輩子漁民,太湖啥情況他肯定清楚,2020年10月起,太湖已經全湖禁漁十年,一根魚線都不能下水,可錢這東西,最容易讓人短路,王大斌心里盤算著:湖那么大,夜里那么黑,巡邏的也是人,也得睡覺,只要動作快點、隱蔽點,誰能逮著?
想通這一點,他直接進入籌備階段,先是跑去太湖踩點,這一踩更來勁了,湖面開闊不說,一到夜里還起大霧,簡直是老天爺發的作案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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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備齊了,就差人手,王大斌把自家小舅子劉勇拉入伙,倆人在湖邊租了間民房當據點,白天把快艇藏進草叢里,晚上等霧一起,直接殺奔湖心撒網。
運氣好的夜晚,一趟撈上來3000公斤魚,相當于普通合法養殖戶干一個月都不一定有這個量,于是消息在圈子里傳開了,王大斌的老鄉葛東聽說這事,眼睛都直了,他不甘心自己沒趕上,趕緊帶人加入,團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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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湊齊了21個人,分成好幾撥小隊,有人負責撒網捕撈,有人負責運輸接應,有人負責望風放哨,儼然一個公司化運營的偷捕組織。
魚撈上來了,賣不出去也是廢的,王大斌就開始琢磨銷路,他找到本地干水產批發的張發,這人在市場摸爬滾打好多年,什么魚什么來路,一眼就能看穿,王大斌開的價便宜到離譜,每斤兩毛,張發一看這價,就知道貨有問題。
野生花白鰱跟養殖的花白鰱,長得根本不一樣,養殖的體型均勻、魚鱗完整、顏色鮮亮,野生的因為在自然水域生長,體型參差不齊,顏色偏深,這是漁業圈的常識,更明顯的是三重刺網留下的痕跡,刺網捕的魚,不是渾身帶血,就是奄奄一息,魚身上到處是網線勒出的傷口,擺在攤上懂行的一眼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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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發不僅懂行,他還多次當面質疑過王大斌,問這魚咋回事、品相咋這么差,質疑歸質疑,錢還是照收,因為進價便宜到幾乎白送,轉手一賣利潤驚人,風險?那是別人的事,第一批1000斤野生花白鰱送到張發攤位,品相雖然爛,架不住價格低,消息一出,幾乎瞬間被搶光。
從那以后交易變得越來越頻繁,捕撈、運輸、銷售的黑色閉環徹底成型,到2024年10月案發前,這個團伙累計出貨超過20萬斤,營業總額突破110萬元,太湖流域禁漁五年多,這算查獲的最大規模偷捕案之一。
2024年10月,太湖漁政接到舉報后,執法船火速朝目標水域包抄,偷捕團伙在船上看到遠處燈光,第一反應就是逃,他們把剛撈上來的魚和漁網一股腦扔進湖里銷毀證據,快艇馬力開到最大往南跑,沖上岸后棄船分頭鉆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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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追了很久,沿岸搜了個遍,人是一個沒抓到,眼瞅著這次行動要打水漂,轉機出現了,執法人員回頭檢查廢棄的漁船時,發現船艙里躺著一部手機,慌亂中團伙成員忘了這東西。
手機一解鎖,等于把整個犯罪現場打包上交,聊天記錄、轉賬明細、分工安排、銷售對接,一樣不缺,誰負責撒網、誰負責運貨、誰負責聯絡張發,全都清清楚楚,太湖漁政立刻聯合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成立專案組,兩個多月的深挖細查,21人團伙浮出水面。
最難啃的是張發這塊骨頭,案子初期他死不認賬,一口咬定不知道魚是偷來的,辦案人員沒跟他打嘴仗,走市場、問專家、查交易記錄,一條一條往上壘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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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讓張發無話可說,養殖和野生花白鰱差異這么大,他一個業內老手不可能看不出,而且刺網捕撈的魚身上的傷痕,也是明顯特征,況且王大斌每次送魚都在凌晨,正經渠道誰半夜三更送貨?加上張發自己都質疑過品相,主觀上明顯知情。
2025年5月,公安機關正式對張發立案偵查并刑事拘留,到這一步,整條產業鏈上下游21個人,一個都沒跑掉。
2025年12月,法院公開宣判,王大斌、葛東這些主犯,因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判處四個半月到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但真正讓這幫人肉疼的,是那張民事公益訴訟的賬單,武進區檢察院啟動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刑事讓你坐牢,民事讓你掏錢修復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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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金額算下來是220多萬元,判決生效當月全額執行到位,這錢可不是隨便報的價,漁業專家按照涉案漁獲量,結合資源修復系數、生態服務功能損失一層層測算出來,里面包括漁業資源恢復的成本、水質修復的成本、生物多樣性重建的成本。
你偷走的那點魚只是賬面上一小部分,真正花錢的是修復被你破壞的整個生態系統,花白鰱在太湖里可不是普通魚,它是凈水主力軍,這種魚專門吃藍藻,一條魚一輩子能吞掉大量藍藻,是太湖水質自凈的核心物種,你撈走它等于把太湖的清潔工都開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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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0年到2025年,太湖累計生態清淤超過1300萬立方米,打撈藍藻近900萬噸,引江濟太調水近40億立方米,生態治理總投入超過百億元。這個背景下,你為了賺一晚上一萬塊,去撈凈水的花白鰱,可不就是把國家投的錢往湖里倒著扔。
法院讓你賠220萬,一點都不冤,判決之外還有一條:團伙成員必須在媒體上公開道歉,錢賠了、牢坐了,臉也得丟干凈,目的就是把警示效果拉滿,讓其他心懷僥幸的人看看后果。
2026年2月,那筆220多萬元的賠償款,被用在了實處,15萬條鰱魚魚苗被投放到太湖水域,這些魚苗按生長周期算,未來幾年內能吃掉巨量藍藻,直接幫太湖的水質喘口氣,這就是生態修復的閉環邏輯:破壞者付錢,錢變成魚苗,魚苗回到湖里,接著干被偷走的那批魚沒干完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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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覺得這15萬尾抵不過被撈走的20多萬斤野生魚,這個質疑合理,但看待生態修復不能這么算術。單純靠放流確實治標不治本,所以太湖治理走的是組合拳,生物調控、工程清淤、跨流域調水,三條線一起上,放流魚苗只是生物調控這一環,配合清淤和調水才是完整方案。
太湖禁漁五年多的成績單擺在這,魚類物種數從原本的78種恢復到81種,胭脂魚這種保護動物重新出現在湖里,,水質連續兩年達到Ⅲ類標準,沒再發生大規模湖泛現。生物多樣性指數比禁漁前提升了約四成。
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能力,比很多人想象的要強,2026年6月,最后一名涉案人員張發被送上法庭,這個曾經嘴硬的批發商,這次一改常態,主動認罪認罰,當庭承諾再也不貪這種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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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終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張發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至此這起橫跨兩年半的太湖特大非法捕撈案,21名涉案人員全部追責完畢。
不知道禁漁、不懂法這類理由,從來不是免責金牌,太湖是長三角的生態核心,周邊覆蓋江蘇、浙江、上海三地,直接關聯著數千萬人口的飲水安全,它的水質好壞,不只是環境議題,更是關系到千家萬戶日常生活的民生議題。
綠水青山不是免費的,守著一片好水,需要監管部門盯著,需要司法部門兜底,也需要每一個沿湖群眾自覺參與,看到可疑情況,一個舉報電話,就可能擋住一場生態災難。法律不是擺設,生態紅線也不是虛線,你以為占了便宜,其實早被賬本盯上了,禁漁令背后那雙眼睛,究竟還會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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