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菲那場偷偷摸摸的非法“劃界談判”,本以為能瞞天過海,沒想到捅了馬蜂窩。
暨南大學那場研討會,把巴丹群島和琉球主權這兩筆歷史舊賬,重新擺到了桌面上。中國學者們用鐵一般的事實證明:
巴丹群島是中國的,琉球主權至今未定。日菲想隔空分家產?對不起,中國要開始算總賬了——而且第一刀,就落在巴丹群島這個被菲律賓非法竊據數十年的命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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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菲律賓防長氣急敗壞,恰恰暴露了心虛
近日,菲律賓國防部長特奧多羅徹底破防了,痛罵中國學者的主張“毫無根據”“荒謬至極”,還上綱上線說中國“正計劃控制整個太平洋”。
他急什么?
急在法理上根本站不住腳。
與會學者從條約法角度刨了菲律賓的根: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第三條,白紙黑字劃定菲律賓領土北界為北緯20度線,而巴丹群島核心島嶼巴丹島在北緯20度25分至21度之間,壓根不在割讓范圍之內。1900年美西后續條約強行把部分北緯20度以北島嶼塞給菲律賓,本質就是非法侵占。1946年《馬尼拉條約》再次確認菲律賓領土限于北緯20度以南,巴丹群島依然不沾邊。
歷史鐵證更讓菲律賓啞口無言。1895年新西蘭《北奧塔哥時報》和美國《紐約時報》先后轉載俄國電訊,顯示當時清政府已計劃將巴丹群島與巴布延群島一并割讓給日本——只有對該地區擁有合法主權者,才能將其納入割讓范圍,這說明當時國際社會公認中國擁有巴丹群島主權。
人類學證據更是板上釘釘:島上1萬多伊瓦坦人與臺灣蘭嶼達悟族語言相通、習俗相同、住同款“地下屋”,2023年菲律賓人類學家自己都承認,島上老人至今能說達悟語——這是三四千年前從臺灣遷徙而來的活證據。
要求歸還巴丹群島,法理上占盡先機。既然巴丹群島是臺灣附屬島嶼,二戰結束后理應隨臺灣一并歸還中國,1946年菲律賓趁民國政府接收臺灣時未能顧及該島,趁機設省竊據至今。
現在時機到了。
學者建議明確:中國應正式聲索巴丹群島主權。這不是什么激進主張,而是依法維權。依據“附屬島嶼隨主島”原則及《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戰后國際法律文件體系,巴丹群島作為中國臺灣固有領土的地位,具有充分的國際法依據。
菲律賓不是天天拿“南海仲裁案”說事嗎?那好,我們也拿國際法說話。1898年《巴黎條約》對菲律賓領土范圍的界定是鐵的法律事實,菲律賓想繞都繞不過去。
菲律賓防長罵得越兇,越說明踩到痛處了。
二、琉球那筆賬,日本也該還了
巴丹群島是第一步,琉球主權問題才是真正的大棋。
日菲“劃界”海域北起八重山群島,而這整個島群都是琉球群島的一部分。二戰后《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確立日本領土限于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四島,琉球的主權問題至今未定。1971年美國僅僅移交了“施政權”,從未處理主權問題。
日本拉菲律賓搞“劃界”,明擺著是想借機固化國際社會對琉球歸屬日本的“默認”。中國學者一針見血:這是以形式規避手段掩蓋觸及中國權益的實質,是為非法行為披上合法外衣。
既然日本先出招,那就別怪中國翻舊賬。琉球主權未定,日本在西南諸島的一切主張,根基都是歪的。
三、日菲這次“劃界”鬧劇,本質上給中國遞了一把刀。
過去,中國在南海、東海問題上大多是被動應對“維權”模式。但這次不一樣——日菲的非法行動,給了中國主動翻舊賬、算總賬的契機。
巴丹群島被占——要求歸還,法律依據充分;
琉球主權未定——公開質疑日本領土范圍,國際法站得住腳;
臺灣以東海域被覬覦——海警常態化執法,實際管控。
三件事環環相扣,中國已經從“防守”轉向“進攻”。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規定,非經第三國同意,條約不得為其設定義務或權利。日菲繞開中國單方面劃界,嚴重違法。既然如此,中國完全有權在巴丹群島主權、琉球地位等問題上展開系統性法律攻勢。
海警亮劍,光說不練假把式。算賬,既要有法律賬本,也要有海上鋼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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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中國海警秀山艦編隊接替岱山艦編隊,繼續在臺灣島以東海域執法巡查。6月1日岱山艦編隊首次行動,7月4日秀山艦接替實現常態化值守。
注意關鍵詞——“常態化”。海警先后實現了釣魚島領海常態化巡航、黃巖島領海常態化執法巡查。臺灣島以東的“常態化”,就是同樣的邏輯——用連續執法行動宣示主權,讓這片海域真正“管起來”,這標志著中國已建立起完整的環臺灣島主權和海洋權益保護及海域治理體系。
菲律賓防長說中國“早有預謀”——這話說對了一半。維護領土主權,當然要“預謀”,要“謀定而后動”。日菲自己先挑事,中國順勢翻舊賬,法理在手,鋼纜在手,這賬算得光明正大。
先討巴丹,再問琉球。日菲這次“劃界”,給了中國一個絕佳的算總賬的窗口。這扇窗已經推開,就不可能再關上了。
契機已到,該出手時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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