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初,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召開會議,部署新一年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
會議明確,今年整治力度將持續加壓,高壓態勢不會松動,既要深查“大案要案”,也絕不放過群眾身邊的“微腐敗”——無論涉案金額大小、職務高低,只要侵害群眾利益,就必須嚴肅追責。
此輪整治重點圍繞解決四項重點任務。
一是壓實責任,防止“上熱下冷”,推動各地各部門真正扛起主體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二是聚焦民生痛點,緊盯群眾反映最強烈、問題最集中的領域,精準發力。三是注重長效治理,既要查處個案,也要補齊制度漏洞,防止同類問題反復發生。四是堅持實事求是,不搞“一刀切”,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穩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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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盯住五大領域
會議點名了與百姓生活直接相關的幾個關鍵環節:
· 農村集體“三資”:嚴查村干部挪用集體資金、違規處置資產資源、低價發包等行為,守好村集體“家底”。
· 醫保基金: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套取挪用醫保資金,確保“看病錢”“救命錢”安全運行。
· 養老服務:查處養老機構截留補貼、服務縮水、違規經營等問題,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 高標準農田建設:嚴打虛報套取工程款、偷工減料、收受回扣等行為,筑牢糧食安全根基。
· 同時,集中化解一批長期未解決的信訪積案,糾治救助政策落實中的“關系保”“人情保”以及拖延推諉現象。
落實整治的四條硬措施
一是強化案件查辦,對侵害群眾利益的“微腐敗”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留死角。二是及時退還贓款贓物,查扣的涉案財物按規定盡快返還受損群眾,讓整治成果可感可及。三是推動源頭治理,督促相關部門完善內控機制,加強日常監管,從制度層面減少腐敗空間。四是夯實基層監督力量,加強鄉鎮、街道紀檢組織建設,把監督觸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會議強調,職務高低不是衡量標準,只要利用職權吃拿卡要、貪占挪用,即使是最基層的辦事人員,也照樣嚴懲。案件辦結后,追回的資金財物要盡可能發還群眾,不讓百姓利益受損。
這次會議傳遞的信號清晰明確:群眾身邊的作風和腐敗問題,再小也不會被放過。一方面,持續釋放“嚴”的震懾效應;另一方面,通過制度建設與日常監督,把權力真正關進籠子。
對公職人員而言,廉潔用權、恪盡職守是基本要求;對群眾來說,遇到不公或權益受損,可依法依規反映舉報。
涉及群眾利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那些仍然漠視群眾利益、企圖以權謀私的行為,終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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