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開口就要免掉41億,但是中方這次沒給面子!
中巴經濟走廊最新一輪談判里,巴基斯坦在伊斯蘭堡提了個請求,希望中資電廠免掉近1700億盧比、折合41.4億元人民幣的電費滯納金。
結果中國電力企業直接拒絕了,要求巴方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并且國內網友的反應出奇一致,就算是“親兄弟也得明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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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先把這個數字拆開看,截至2025-26財年結束,巴基斯坦拖欠18家中資背景電力項目的款項總額已經累積到4230億盧比。
而且在這4230億里面,滯納金占約1700億,剩下2600億是正常電費欠款,巴方的想法是能不能先把這1700億的罰息免了,我只還本?說白了就是想打折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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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中方的回答就兩個字,非常堅決:不行,為什么不行?因為這筆賬不能光看表面數字,巴基斯坦電力系統那個聞名于外的“循環債務”問題,才是真正的病灶。
這個詞聽起來學術,實際上很好理解。
大致意思就是居民和工業用戶欠配電公司的錢,配電公司欠采購機構的錢,采購機構欠發電廠的錢,發電廠又欠上游煤炭供應商的錢。
整個鏈條就像多米諾骨牌,一環扣一環,每一環都差著錢,誰也不敢先倒下,結果所有人一起懸著。
巴基斯坦搞的是“單一買方”模式,國家層面的中央電力采購局統一向發電廠買電,再轉給全國十家區域配電公司。
紙面上是一套統一調度、集中管理的現代體系,現實里這條鏈條的每一環幾乎都是有漏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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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在老百姓那里,偏遠地區和貧民窟里,盜電偷電成了一種半公開的秘密,而且很多人認為偷電是理所當然的事。
老百姓將電纜直接搭在輸電線上,電表被改裝、被繞開,監管部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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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大量用戶長期拖欠電費,配電公司從老百姓那里收回來的錢,本來就不夠付上游的賬單。
然后是政府補貼,長久以來,巴基斯坦政府為了避免激化民生矛盾,一直把電價壓得很低,完全不按市場用電來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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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電價賣出去的錢不夠支付發電成本,差額部分由財政補貼來填,但是問題是財政自己都快喘不過氣,承諾基本變成“能給一點是一點,剩下的先拖著”。
所以說補貼不到位,配電公司就天然缺錢,第三個漏洞是合同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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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政府和獨立發電商簽了長期購電協議,里頭約定了固定容量電價。哪怕電網壓根沒有調度發出來的電,該付的錢一分不能少。
這種“不用也得給錢”的條款,在經濟困難時期直接變成財政出血口。
為了當年吸引各路資本搞發電廠,巴政府簽了很多這種“保底條款”,只要你機組維持可用狀態,不管電是不是被調度,政府都要按容量付錢。
這幾個大問題疊加在一起,最終形成那個死循環。
2013年巴電力循環債務大概是5000億盧比,現在已經沖上2.6萬億盧比的臺階,規模比它一年的國防預算還要扎眼。
政府每年拿點錢出來補窟窿,但新增缺口的速度永遠比補得快,這就是經典的“邊還邊欠,越還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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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覺得中巴是“鐵哥們”,幾十年感情了,中國就該在關鍵時刻再站出來兜底。
但時代已經變了,真正能兜得住的,從來不是別人錢包里的錢,而是自己腦子里的東西和規則里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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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放棄1700億滯納金,等于自己掏腰包補這個窟窿,要知道這些電站前期投入百億級建設資金,煤炭采購、設備運維、員工薪資每天都有剛性支出。
而巴方長期拖欠電費,電廠現金流緊繃,反過來拖欠上游煤炭供應商款項,同樣產生高額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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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答應免掉1700億盧比滯納金,所有連鎖虧損全部由中方企業自行承擔,項目收益率直接崩盤,違背市場化商業合作基本規則。
而且這不是什么小數目,這9年來,中資電廠總計向巴方開票約5.48萬億盧比,實際收回了約5.06萬億,回款率已經超過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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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這4230億按理來說是有合約保障的,巴方要賴賬,本身就是在違反2015年簽訂的中巴經濟走廊能源框架協議。
那個協議里有一條寫得很清楚,不管巴方能不能從終端用戶那里收回電費,必須足額支付中方電廠的款項,這不是口頭約定,是白紙黑字。
而且協議要求的那筆保證金賬戶,巴方確實開了,但把每月提款上限卡在了40億盧比,相當于往救火車上裝了個水龍頭,走個過場。
對比本土電廠,巴政府能靠行政施壓國內企業讓利共渡難關,可外資項目必須遵守國際商業契約。
隨意豁免罰息會開惡劣先例,直接動搖中巴經濟走廊整體合作信譽,后續第二階段綠色能源投資更無從談起,并且還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
巴方今年專門推出了一個規模約1.225萬億盧比的電力債務重組計劃,思路是先從商業銀行借錢,把欠各發電廠的債務墊付出去,再用5到7年慢慢還銀行。
這個計劃聽起來像是有救了,但有個前提,就是中方電廠得同意新的結算條款,配合簽協議,結果直到現在,中資電廠普遍沒有點頭。
截至今年5月,中央電力采購公司拖欠中國獨立電力生產商的款項已超過5600億盧比,較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4300億盧比增加了1300億盧比。
欠款不但沒減少,還在加速增長,但是巴基斯坦也在找別的出路。
政府正在尋求從雙邊債權人那里獲得約100億美元的低息融資,利率約1%,用來償還高成本的中國能源貸款并降低電價。
這筆錢計劃在2027到2034年間每年借入11到14億美元,分15年償還,寬限期3年,沙特可能提供60到100億美元的貸款。
電力部門估計,債務服務成本占巴基斯坦平均電價的三分之一以上,平均電價約每度11美分(不含稅),其中近4美分要用來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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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消費者未來13年要承擔約306億美元的電力生產商債務償還,另外還要通過電價附加費償還約57億美元的循環債務。
說白了,巴方這套操作的本質就是“借新債還舊債”,把短期壓力往后推,但制度上的問題一個沒解決,問題繞了一圈又回到“誰來替我少拿一點”的老套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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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數據顯示,2026年初巴基斯坦能源循環債務已達約1.764萬億盧比,IMF要求巴方承諾進行嚴格的能源結構改革。
巴政府也向IMF保證,將結束對所有居民用戶的無差別電力補貼,未來只通過貝娜齊爾收入支持計劃向低收入群體提供定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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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改革措施計劃從2027年1月開始實施,但改革需要時間,眼下的窟窿誰來填?巴方顯然把希望寄托在了中方身上。
所以說這次中方的態度非常明確,合同就是合同,中巴經濟走廊已經運作十多年,中方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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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電力項目屬于標準市場化合作,并非中方無償援建,本金回款、逾期罰息、運維收益等所有細則,都有完備的法律契約約束。
不存在憑借雙邊友好關系就可以豁免商業違約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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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這1700億盧比滯納金的背后,不是中巴關系出了什么問題,而是巴基斯坦電力系統幾十年積累的結構性頑疾終于到了算總賬的時候。
中方這次守住底線,不是因為不念舊情,而是因為商業合作的根本邏輯不能破,契約精神一旦崩塌,后續幾百億的投資誰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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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經濟走廊第二階段的綠色能源投資還怎么推進?援助是情分,契約是本分,授人以魚只能解一時之急,授人以漁才能徹底脫困。
巴基斯坦真正需要的不是中方的一次性免單,而是對自己的電力系統來一場刮骨療毒式的改革。
朋友們,你們怎么看這件事?中企這次拒絕巴方的免單請求,你們覺得做得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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