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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學生騎行安全
每年暑假都是學生的出行高峰,也是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多發期,脫離學校集中管理、家長無暇陪伴,未成年人獨自出行或結伴外出活動增多,尤其是小學高年級及以上的兒童、青少年,獨立意識增強,外出時,不少未達齡的孩子會選擇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風險隨之攀升。
典型案例警示
下面多起涉學生未達齡騎行事故
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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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
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
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
18周歲以上方可申領摩托車駕駛證,拿到駕照后才可以騎摩托車。
未達齡騎行上路
極易釀發事故!
11歲男孩騎自行車釀“鬼探頭”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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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6日18時許,11歲的田某騎自行車由北向南行駛至某路段右轉彎時,與董某駕駛的正常直行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事故導致田某受傷、兩車損壞。
15歲女孩騎電動車載友與大車發生刮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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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9時許,15歲的張某婷駕駛電動自行車,后排搭載15歲的張某欣,行駛至某路口時因操作不當,與張某明駕駛的大型車輛發生刮蹭,事故導致張某欣和張某婷兩人受傷、電動自行車受損。
13歲女孩無證駕駛無號牌摩托車釀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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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18時許,13歲的華某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行駛至某路段時,與橫過道路的行人錢某發生碰撞,事故造成華某和錢某不同程度受傷、車輛損壞。
未達齡騎行事故風險高
少年兒童的行為狀態具有隨機性和爆發性,容易在行為上表現得過度自信,導致危險防范意識缺失,增加交通安全風險。
據統計,未到12周歲騎行自行車和未滿16周歲騎行電動自行車,造成事故占到總騎行事故的7.5%和10.3%。
未到年齡騎行自行車、非機動車
甚至是摩托車等極易引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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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傳教育研究部負責人 朱建安:針對小學中高年級有50%的交通事故是在他們騎非機動車的時候發生的;對于初中學生來說,有40%的交通事故是在騎摩托車發生的,這一數據隨著他們升到高中,上升到60%。
學生騎行安全提示
涉學生騎行事故并非偶然
背后是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
和家長監護的缺失
法律對騎行年齡有明確規定
但仍有家長放任孩子獨自騎車外出
這種“心大”,正是危險的開始
在此提醒廣大學生和家長
年齡未到,絕不碰車
未滿12周歲不能騎行自行車上路;未滿16周歲不能騎行電動自行車上路;未滿18周歲且未取得相應駕駛證不得駕駛摩托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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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出行,守規慢行
符合騎行年齡的學生,騎行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無非機動車道的,應當靠車行道右側行駛。騎行時注意遵守交通法規,務必正確佩戴頭盔,守牢安全底線。牢記“不追逐、不競速、不載人”。
家長盡責,加強監管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也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暑假期間,家長要了解孩子的出行計劃和路線,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規,務必陪同低齡兒童外出。對于孩子的違規騎行行為,要堅決制止,不能因溺愛而放任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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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門提醒:重視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嚴格出行管理,不僅是監護人的責任也是法定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當中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要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要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要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
來源:廣東交警
一審:賢
二審:晶
三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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