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賽柏藍藥店 作者:酒淺
7月13日,根據國家藥監局公告,國家藥監局、國家醫保局正在圍繞藥品追溯碼篩查線索開展跨部門聯合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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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 國家藥監局、國家醫保局已組成聯合檢查組,依據藥品追溯碼篩查線索對內蒙古自治區和山西省部分地市醫藥機構、藥品批發企業開展聯合檢查。國家藥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勝帶隊赴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對聯合檢查組進行現場調研指導。
此次聯合檢查,聚焦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藥品經營流通關鍵環節,以藥品追溯異常及醫保重復結算線索為切入點;檢查了部分醫療機構和藥店,對發現的違規行為,將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國家藥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勝談到,要加快完善藥品追溯體系建設,運用追溯系統精準發現問題。要持續深化部門協同聯動,完善數據共享、線索移送、聯合檢查等工作機制。
經梳理,在藥店經營環節的“藥品追溯碼”相關檢查,著重圍繞以下5個方面展開。
1.藥品入庫。監管部門重點檢查入庫藥品是否按規定掃碼,包裝追溯信息與隨貨單信息是否一致,追溯碼信息與入庫實物是否吻合,以及無追溯碼進貨行為(涉非法渠道購藥)。
2.藥品銷售。藥店銷售記錄與追溯掃碼記錄是否一致,銷售的追溯碼藥品是否與購藥人、處方信息對應。其中,針對醫保報銷品種,通過比對刷卡時間和追溯碼核銷時間來篩查一碼多刷、先刷卡后補碼等違規行為。
3.庫存盤點。庫存藥品追溯碼數量與系統庫存數據是否吻合,是否存在追溯碼缺失、過期藥漏掉核銷等問題。
4.醫保結算。醫保品種是否有追溯碼核銷記錄,以及名稱、規格、生產批號是否與醫保結算信息一致等。其中, 串換藥品、追溯碼重復結算(涉回流藥)、非藥替代藥品結算等行為是檢查重點。
5.追溯制度。藥店是否配備門店追溯體系維護人員、追溯掃碼設備是否符合規范、企業追溯數據是否按規定上傳。數據篡改、追溯記錄刪除等規避監管的情形,是其中核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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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國家藥監局、國家醫保局聯合檢查后,或對地方監管格局帶來一定帶頭示范效應,推進藥監、醫保跨部門聯合檢查更加精準和高效。
有業內觀點分析稱,此次聯合檢查進一步鼓勵和加強地方從“單線執法”習慣轉向“協同式監管”,共同建立和完善數據共享、線索移送、聯合查處等機制。
另外,國家部門組織專項隊伍下沉地方開展聯合檢查,會形成高位推動的監管壓力傳導效應,極大促使地方監管加大對藥品追溯政策執行,以及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于非法渠道購藥、藥品串換、追溯碼重復結算等違規行為,監管動作長期保持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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