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6月19日,手機尾號為3389的市民向貴陽融媒問政平臺反映:貴州天澤匯科技有限公司未征得小區業主許可,私自在南明區天海青城小區15棟旁公共綠化帶內搭建直飲水站。該行為違反《貴州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城市綠化用地使用性質;擅自改變的,必須限期歸還,恢復城市綠地使用功能。市民懇請相關主管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恢復綠地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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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回復】7月1日,南明區太慈橋街道辦事處回復市民:經核實,市民反映的問題屬實。現將處理情況匯報如下:一是責成天海青城小區物業立即通知貴州天澤匯科技有限公司拆除該直飲水設施、修復受損綠地,并做好后續綠化養護工作;二是明確后續若小區居民確有直飲水設備安裝需求,將由天海青城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嚴格依規啟動居民意見征詢程序。截至目前,該飲水設施已全部拆除,綠地整改復原工作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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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回訪】7月10日,貴陽融媒問政平臺工作人員回訪市民,市民對部門的處置結果表示滿意。
記者 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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