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當前正值防汛關鍵期,也是極端天氣頻發、搶險救災與災后恢復重建的關鍵時刻。各地正全力以赴排險清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然而,網絡空間卻出現了蹭災情熱度、博流量吸粉的亂象,嚴重干擾了搶險救災工作。近期,多地公安機關深入推進嚴打整治專項行動。
為博眼球編造“學生死傷”謠言 警方快速查處
7月6日晚,湖北黃岡遭遇罕見強對流天氣,造成黃岡師范學院南北校區大范圍受災。然而,就在各方力量爭分奪秒開展救援之際,湖北宜昌的一名網民在黃岡師范學院的校園視頻下跟帖稱:“黃岡師范學生死了十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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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信息迅速引發大量轉發和評論,不僅給學校師生及家屬帶來極大精神沖擊,也分散了公眾對搶險救災核心工作的關注。宜昌公安機關迅速溯源信息源頭,很快確認跟帖的網民為向某,她當時并不在黃岡,也未掌握任何真實災情信息。
經過民警的批評教育,向某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深刻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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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起案例之外,針對湖北黃岡龍卷風災情,黃岡警方還核查到,7月8日晚,網民王某為博取眼球,在未向官方核實的情況下,虛構了“小男孩被卷到天上去之后失蹤了”“有個小區塌了一棟樓”等信息,連續在多個網絡平臺發布多條短視頻和圖文帖,黃岡市黃州警方依法對違法行為人王某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刪除所有不實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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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在7月6日,黃岡大冶市金牛鎮遭遇龍卷風突襲。轄區網民程某為繼續博眼球、吸流量,隨手將道聽途說的虛假失蹤信息發布至視頻平臺,配文稱“好慘,還有個9歲的男孩沒有找到”。
7月9日,大冶市公安局網安大隊聯合金牛派出所展開調查,經多方核實,此次災情中并無人員失蹤。目前,程某因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嚴懲利用AI造假 移花接木等涉災謠言
今年9號臺風“巴威”影響全國多地,個別網民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故意編造涉臺風災情謠言,干擾防汛救災工作,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江蘇公安機關快速查處多起涉臺風災情謠言案。
7月12日,網民狄某為博取關注,拍攝南京某數碼商鋪照片,后利用AI工具生成虛假內容,并配文“一夜之間被臺風撕碎”,發布至網絡平臺。
7月12日,無錫網民潘某為博取關注,將往年拍攝的道路積水視頻,配上“臺風巴威登陸江蘇無錫”虛假文案,發布至網絡平臺。
7月10日,蘇州太倉網民龐某為博取關注,故意編造“臺風導致太倉死了好幾個外賣員,有被吹到河里的,有被刮到樹上摔死的”虛假信息,后經擴散傳播,引發不良社會影響。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涉汛涉災謠言必須嚴懲
災情、汛情是事關民生和社會穩定的大事,舊聞當新聞、移花接木,甚至用AI編造虛假汛情信息,刻意制造恐慌氛圍,并非簡單的網絡玩笑,而是觸碰法律紅線的違法行為。
近日,公安部網安局公布25起涉汛涉災網絡謠言違法犯罪典型案例。這批典型案例涵蓋了當前涉汛涉災網絡謠言的常見特點:
一是采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將往年其他地區的一些圖片、視頻進行重新編輯;
二是夸大險情,制造恐慌;
三是憑空捏造事實,利用AI技術等,制造出逼真的虛假圖片、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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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劉曉春:網上傳播的圖片、視頻眼見也不一定為實,這些謠言不僅容易制造焦慮恐慌,擾亂社會秩序,更可能干擾救援部署,阻礙防汛救災各項工作的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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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表示,一些發布謠言的網民誤以為傳播虛假信息只是動動手指的事兒,無需承擔法律責任。但事實上,根據情節輕重、危害程度不同等因素,行為人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
劉曉春: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明文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災情,如果是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可以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如果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可能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懲罰。
與此同時,相關的網絡平臺也應該履行法律上的義務和責任。
劉曉春:一是要強化內容審核,對涉及汛情、災情傷亡等高度敏感的關鍵詞和畫面要增加審核的權重。一旦發現不實的信息,要馬上進行刪除、攔截,阻斷謠言傳播的途徑。對于多次發布謠言沒有整改的賬號,可以采取限制措施,包括封禁在內的處罰措施。從被動的應對轉向主動的治理,比如在站內開設辟謠專區,及時推送權威信息,擠壓謠言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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