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社7月16日報道,美國政府公布最終規則,將外國媒體代表持I類簽證入境美國后的獲準停留期設為最多240天,中國大陸記者縮短至最多90天,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記者不受90天限制。新規將取消長期實行的“身份持續期間”制度,不再允許記者只要持續符合資格便可長期留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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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土安全部表示,固定停留期限有助于政府定期審查簽證持有人,確認其在美活動符合獲準采訪目的,并加強對外國記者、留學生和交流訪問人員的監管。停留期屆滿后,外國記者仍可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申請延期;離境后也可憑有效簽證再次申請入境,但每次獲準停留時間將受新上限約束。
報道稱,這項規定將在未來幾天內于《聯邦公報》公布,公布60天后生效,并接受美國國會審查。
2020年,特朗普政府曾將中國記者停留期限制為90天,稱此舉是回應中國驅逐美國記者及限制美國媒體運作。拜登政府后來放寬規定,允許中國記者在美停留最長一年。
17日,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就美國政府部門出臺的新規提問。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表示:美方對人文交流設限不符合任何一方的利益。對美方針對特定國家采取的歧視性做法,中方堅決反對。美方的新規嚴重違背了中美2021年達成的媒體問題三項共識,嚴重影響中方媒體在美的正常工作。中方要求美方立即撤銷對中國記者的歧視性政策,切實保障中國記者在美的合法權益。中方保留采取對等反制措施的權利。
來源:中國僑網綜合美國《僑報》、中國新聞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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