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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教育廳、兵團教育局《關于開展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6)的通知》(兵教函〔2026〕19號)以及烏魯木齊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6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現將十二師2026年秋季學期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小學階段招生
(一)招生對象
1.十二師104團轄區(新疆教育學院實驗小學第十二師分校學區除外)、常州街片區內年滿6歲半及以上(即2020年2月29日及以前出生)未注冊學籍的適齡兒童。
2.十二師其他團場轄區及104團轄區新疆教育學院實驗小學第十二師分校學區內年滿6周歲(即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未注冊學籍的適齡兒童。
(二)招生類別
根據適齡兒童戶籍和實際居住情況,在學區內按照人戶合一、有戶無房、有房無戶、無戶租住4個類別順序依次招生。
1.十二師常住戶籍(2026年6月1日前遷入)適齡兒童
(1)人戶合一。①房戶一致。適齡兒童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且戶主是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實際居住地所持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明)的地址必須與戶籍相一致。同一戶籍和住址6年內只有1名學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學區就近入學政策。②世居搭戶。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無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分戶,且戶籍中注明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及適齡兒童為世居,沒有遷入遷出的記錄。戶主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實際居住地所持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明)的地址必須與戶籍相一致,該住址為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無房證明)。同一戶籍和住址6年內只有1名學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學區就近入學政策。
(2)有戶無房。需提供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社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學區內房屋租賃合同,在十二師轄區內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2.隨遷子女(非烏魯木齊市戶籍,持有十二師有效居住證)
(3)有房無戶。需提供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學區內半年以上居住證、學區內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明)。在十二師轄區內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4)無戶租住。需提供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學區內半年以上居住證、社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學區內房屋租賃合同。在十二師轄區內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三)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7月20日至7月31日)。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登錄“新疆政務服務網”,使用“教育入學一件事”平臺,按照“教育入學一件事服務指南”和“操作演示視頻”提示,進行網上報名登記。
2.審核查詢(8月1日至8月7日)。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登錄“新疆政務服務網”查詢信息申報結果。預審通過的,進入預錄環節,等待預錄學校通知錄取結果;預審不通過的,根據系統提示信息補充材料后再次提交審核,或前往學區學校現場咨詢并同步完成網上申報(非住宅性質公寓樓、商鋪、寫字樓等處的戶口均不作為國辦小學招生學區范圍、學位分配的依據)。
3.學位分配(8月10日至8月14日)。教育局組織對預審審核通過適齡兒童進行幼升小學位分配;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等待錄取學校通知學位分配結果。
4.現場接待(8月19日至8月21日)。
(1)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按照預錄學校通知要求,攜帶入學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學校現場核驗材料,核實無誤的辦理入學手續。
(2)因特殊原因未在網上申報的,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現場接待期間前往學區學校現場核驗材料,經核實符合入學條件的辦理入學手續。
(四)特殊事項
1.104團片區
(1)八一中學(紫金校區)只招收學區范圍內年滿7周歲及以上,符合“人戶合一”條件的適齡兒童,并按年齡從大到小順序招錄,直到學校300人招生計劃錄滿即止。學區內超出招生計劃部分適齡兒童由師教育局優先安排到十二師轄區其它學校入學。
(2)八一中學(紫金校區)學區內年滿6歲半至7周歲(不含7周歲),符合招生入學條件的人戶合一、有戶無房、有房無戶3個類別適齡兒童,安排在八一中學第十二師分校入學。
(3)在八一中學(紫金校區)、八一中學第十二師分校學區范圍內無戶租住且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安排在第十二師第五中學保障入學。
2.五一農場片區
(1)第十二師第一小學、兵團二中五一校區優先招收學區內2026年6月1日前滿足“人戶合一”條件的適齡兒童(即: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戶籍、房產及實際住址均在學區內),并按照適齡兒童學區內落戶時間先后進行排序,直至學位錄滿為止。如學區內生源未達到該校招生計劃,按照落戶時間長短依次錄取學區內“有戶無房”的適齡兒童,直至學位錄滿為止;如仍有空余學位,則繼續錄取學區內“有房無戶”的適齡兒童(按照實際居住時間長短,依次錄取),直至學位錄滿或3個類型適齡兒童少年錄完為止。如學區內生源超出學校招生計劃,超出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門調劑安排到相對就近學校入學。
(2)五一農場轄區內“無戶租住”且符合招生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安排在五一農場中學(第十二師第八中學)入學。
注:五一農場集體戶口性質的適齡兒童,以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址(房產證、購房合同、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明、租房合同等),作為所在學校招生范圍的依據。
二、初中階段招生
(一)招生對象
具有十二師戶籍(2026年6月1日前遷入)的小學應屆畢業生,或在十二師轄區內長期居住并取得有效居住證的隨遷人員子女。
(二)招生類別
根據小學畢業生戶籍和實際居住情況,在學區內按照人戶合一、有戶無房、有房無戶、無戶租住4個類別順序依次招生,須分別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十二師常住戶籍(2026年6月1日前遷入)的小學畢業生。
(1)人戶合一。①房戶一致。小學畢業生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戶主是小學畢業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小學畢業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實際居住地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明)的地址與戶籍一致。同一戶籍和住址3年之內只有1名學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學區就近入學政策。②世居搭戶。小學畢業生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無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分戶,且戶籍中注明小學畢業生為世居,沒有遷入遷出的記錄。戶主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實際居住地所持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明)的地址必須與戶籍相一致,該住址為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無房證明。同一戶籍和住址3年之內只有1名學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學區就近入學政策。
(2)有戶無房。需提供小學畢業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社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學區內房屋租賃合同,在十二師轄區內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2.隨遷子女(非烏魯木齊市戶籍,持有十二師有效居住證)
(3)有房無戶。需提供小學畢業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學區內半年以上居住證、學區內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明)。在十二師轄區內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4)無戶租住。需提供小學畢業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學區內半年以上居住證、社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學區內房屋租賃合同。在十二師轄區內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三)招生工作程序
1.信息登記(7月7日至7月10日)。
(1)十二師轄區小學畢業生由小學畢業學校核準學生及其監護人信息,經學生父(母)或監護人確認無誤后,建立電子檔案;
(2)符合招生入學條件的非烏魯木齊市小學畢業生,持小學畢業證、戶口本、租房或購房合同、居住證(隨遷子女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到對應學區學校登記信息,建立電子檔案。
學生電子檔案將作為公辦初中學校按照學區錄取的重要依據,監護人須認真核實準確;非住宅性質公寓樓、商鋪、寫字樓等處的戶口均不作為國辦初中招生學區范圍、學位分配的依據。
2.分配錄取(7月18日至7月26日)。教育局根據系統內學生的電子檔案信息,按照就近或相對就近原則進行學位分配。
3.線下接待(7月27日至8月7日)。
(1)被錄取的學生持烏魯木齊市統一印制的錄取通知書,攜帶入學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錄取學校現場核驗材料,核實無誤的辦理入學手續;
(2)因特殊原因未在十二師建立學生電子檔案,或因學生電子檔案信息錯誤,導致漏分配、錯分配學位學生,攜帶入學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學區學校現場核驗材料,核實無誤的進行學位調整或補錄。
(四)特殊事項
1.兵團一中第十二師分校、兵團二中五一校區優先招收學區內2026年6月1日前滿足“人戶合一”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即:小學畢業生及其監護人戶籍、房產及實際住址均在學區內),并按照小學畢業生學區內落戶時間先后進行排序,直至學位錄滿為止。如學區內生源未達到該校招生計劃,按照落戶時間長短依次錄取學區內“有戶無房”的小學畢業生,直至學位錄滿為止;如仍有空余學位,則繼續錄取學區內“有房無戶”的小學畢業生(按照實際居住時間長短,依次錄取),直至學位錄滿或3個類型小學畢業生錄完為止。如學區內生源超出學校招生計劃,超出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門調劑安排到相對就近學校入學。
2.在五一農場轄區內租房居住且符合招生入學條件的隨遷人員子女,在五一農場中學(第十二師第八中學)統籌安排學位保障入學。
注:五一農場集體戶口性質的小學畢業生,以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址(房產證、購房合同、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明或者租房合同),作為所在學校招生范圍的依據。
三、插班生安置
(一)安置對象
具有十二師戶籍(2026年 6月1日前遷入)的義務教育段學生,或在十二師轄區內長期居住并取得半年及以上居住證的隨遷人員子女。
(二)時間安排
1.8月25日至8月31日,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前往學區學校提交轉學材料。
2.9月1日至9月4日,十二師所屬各義務教育學校根據空余學位情況,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分批安置。
3.9月7日至9月11日,教育局對各校超出學位無法安置的轉學學生進行統籌派位,不接受統籌派位的視為放棄學位,不再另行安置。
(三)注意事項
1.因學位緊張,十二師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學生轉學申請,原則上不予接收。
2.根據學籍管理規定,畢業年級(六年級、九年級)學生一般不允許轉學,學生休學或受處分期間不得轉學。
四、其他說明
1.適齡殘疾兒童按照十二師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評估確定的安置方式入學,依法保障受教育權利。
2.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3.凡年滿7周歲(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造成輟學或其他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延緩入學或免入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在報名后向師教育局及團場相關部門提交申請、審核備案。
附件:1.十二師2026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咨詢電話
2.十二師2026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時間安排表
第十二師教育局
2026 年 7 月 1 6 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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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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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十二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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