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據《紐約時報》報道,紐約市長馬姆達尼表示,紐約市政府正在評估相關法律權限,以確定如果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今年9月赴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是否可以對其實施逮捕。
在《紐約時報》7月18日播出的采訪中,馬姆達尼說:“海牙才是內塔尼亞胡總理應該去的地方。”他稱內塔尼亞胡是“被國際刑事法院指控的戰爭罪犯”,并表示,“很多人持有這種看法,并不僅僅是基于個人立場,而是因為過去這些年來他(內塔尼亞胡)的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設在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2024年就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加沙地帶的軍事行動對內塔尼亞胡發出逮捕令,指控他犯有反人類罪和戰爭罪。根據《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國際刑事法院一旦簽發逮捕令,締約國有法律義務予以執行,應在當事人進入本國境內時實施逮捕,但美國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締約國,也從未認可過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
近年來,美方以國際刑事法院調查美方人員和對以色列總理和前防長發出逮捕令為由,多次宣布制裁國際刑事法院法官和檢察官。(記者、視頻:馬崢)
編輯 辛婧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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