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惠州紀委監委發布通報,惠陽中山中學原黨委書記歐有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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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稱,經查,歐有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款項撥付、項目驗收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財物。
歐有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依據有關規定,經惠陽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惠陽區委批準,決定給予歐有明開除黨籍處分;由惠陽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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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有明資料圖。來源:惠陽中山中學公號。
履歷顯示,歐有明此前曾擔任惠陽區職業技術學校校長,2020年,歐有明任惠陽區中山中學校長,2024年后,歐有明轉任惠陽中山中學黨委書記,直至今年3月19日官宣被查。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蔣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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