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8月7日,公安部發布《公安機關網絡空間安全監督檢查辦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當前,網絡空間安全形勢嚴峻復雜,公安機關堅持履行法定職責,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對網絡空間安全的監督檢查。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需要對2018年《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規定》進行修訂,對監督檢查的對象、內容等予以完善,以適應新形勢下公安機關維護網絡空間安全的需要。
《公安機關網絡空間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共23條,主要規定六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監督檢查對象,包括網絡運營者、數據處理者、個人信息處理者等;
二是明確監督檢查方式,包括線上巡查、線下核查,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等;
三是明確監督檢查內容,包括被檢查對象是否履行法定的網絡空間安全義務,以及重大活動安保期間的重點檢查內容等;
四是明確監督檢查機制,要求在國家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等機制統籌協調下,加強部門協調、聯合檢查,減少企業負擔;
五是明確檢查結果運用,公安機關按檢查情況采取督促整改、發送公安提示函以及處罰等措施;
六是明確相關法律責任,明確了公安機關及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泄露國家秘密等法律責任。
《公安機關網絡空間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對健全聯合檢查機制、減少企業負擔作出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建立健全與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協作配合機制,加強跨部門協同配合、信息溝通,合理確定現場檢查的頻次、范圍、方式,避免重復檢查、交叉檢查。公安機關對相關行業開展現場檢查的,應當事先告知網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盡量聯合開展檢查,減少企業負擔。同時,鼓勵采用線上巡查等方式開展檢查,最大程度降低對企業經營的影響。
《公安機關網絡空間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對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提出進一步要求,明確公安機關開展監督檢查的人員、文書等具體要求,以及委托技術支持機構協助開展檢查的安全管理要求。對采取漏洞探測、滲透性測試等方式開展遠程檢測的,要求由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組織實施。同時,規定了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個人信息等的保密責任。通過進一步規范監督檢查的程序,著力提升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水平。
(總臺央視記者 張崗)
編輯 辛婧
來源:央視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