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 黑鷹光伏 江南】
光伏,或許正進入生死存亡的關鍵階段。
過往一年,光伏產業鏈13個環節有10個環節出現虧損,近150家上市企業持續大面積虧損;而行業惡性內卷問題并未得到明顯改善。這背后,是超400萬人的就業,超萬億的產值,超3萬億的負債。當然,光伏“反內卷”的進度與成敗更關乎中國能否持續引領全球能源革命與雙碳風潮——一旦錯過夯實自身優勢的“窗口期”,后果不堪設想。
到底如何反內卷,如何走出泥沼?1月28日,工信部召開光伏行業企業家座談會,聽取重點企業及光伏行業協會對“反內卷”工作的意見建議,研究部署推進光伏行業治理工作。結合工信部此次會議的精神和內容,筆者認為,中國光伏接下來的反內卷工作,需要關注到以下幾個要點。
【1】各部門能否協同用力,政策互不掣肘,由此加快反內卷進程?
筆者認為工信部1月28日的會議精神,有兩點是非常明確的。第一,“反內卷”是現階段光伏行業規范治理的主要矛盾;第二,強調了“加強協同”與“同向發力”,綜合運用各種有效手段推動光伏行業回歸良性競爭、理性發展的軌道。
換言之,在大力推動“反內卷”的過程中,政策層面的各大部門,要協同用力,互不矛盾,由此加快反內卷進程。這對整個光伏產業的反內卷工作,以及推動光伏產業盡快走出“內卷”泥沼,無疑是巨大進步和利好。
為什么行業人士和企業感到迷茫與無助,很大一個原因,在于過往一年中,相關不同部委不同政策確實有“相左”的地方,這會讓相關機構及市場主體有些無所適從。
提出問題容易,解決問題難,說“不”容易,說怎么干很難!光伏關乎能源安全、關乎國家雙碳戰略,斷不會出現“只管殺、不管埋”的情況,但如何謀篇而布局、科學精準施策,其實非常考驗智慧,無論是對行業主管部門,還是對行業協會和企業家們。
回顧我們不同產業的發展歷史,確實也出現過多次政策相互“打架”的情況。比如有的政策,甚至相互制約、彼此錯位;有的政策局部合理,但疊加后反而產生負面效應,導致“局部用力、全局不利”;政策的不一致,往往產生“合成謬誤”或“分解謬誤”。凡此種種,不僅消解了政策應有的效果,也會干擾了經營主體發展預期。反言之,政策的重拳出擊要確保“一致性”,只有真正打好政策“組合拳”,才能形成各方面共同推動光伏高質量發展的合力。
對于過往一年政策相左的地方,有觀察者認為,誰對誰錯都無所謂,關鍵是“建設性”:認為之前的方法不合理,就應該找到合理辦法,不能如鯀治水,只堵不疏。什么是“建設性”?遇到問題,一分為二,去蕪存菁,讓新舉措更上層樓。對國家有利,對人民有利,對行業有利,這應是我們主管部門主政的唯一標準。
【2】能否加快電力機制體制改革,理順價格機制,實現合理利潤?
出口退稅取消、白銀價格瘋漲,進入2026年后,組件成本持續走高。這必將影響今年光伏市場的走勢與出清的節奏;而一季度的出口激增,一定程度上透支下半年的市場需求。最大的“矛盾”是,制造端提價,但下游的投資端很難以接受。而過往兩年來,我們已經看到了,光伏產品的價格已經完全扭曲;過往內生的、市場化的供需平衡機制、協調機制和競爭機制也已經失效。現在最大的矛盾點,大幅提高光伏制造端產品定價,會否影響終端需求?
面對制造環節的漲價,作為光伏行業下游的投資企業很難買單。下游電站投資企業受136號文等政策影響,光伏項目投資積極性本就持續下挫,嚴控建設成本已成為維持項目收益的關鍵前提。兩者訴求的尖銳對立,正讓光伏產業鏈陷入兩難困境。我們看到多家電力央國企已主動調整投資布局,將重心轉移至風電、儲能等領域:電價不確定、限電率居高不下,很多集中式光伏項目已經失去投資價值,業主根本不愿再投。
這預示著未來“反內卷”過程中更為殘酷的“內耗”。問題是,以近半年的價格水平,光伏產業鏈13個環節中,有10個環節都已出現嚴重虧損;如果全行業“內卷”無休止,可能所有環節虧損加劇,整個光伏產業的根基都受到動搖。
如何解決供需價格上的核心矛盾?如何讓產業鏈不同環節回歸合理的利潤水平?這極為考驗各方“反內卷”的水平與智慧。
那么,光伏行業理性競爭的價格底線應該在哪里?相關測算數據顯示,光伏上下游產業鏈以十年回收期計算,成本:硅料(40%開工率)5.45萬元/噸(0.09元/W);硅片(開工率53%)0.21元/W、電池(開工率49%)0.49元/W、組件(開工率38%)0.98元/W。考慮到部分環節實際上并不能實現10年回收期,理性的組件價格應該在1元/W以上。當然行業滿開的情況下,成本會有所降低,但行業現狀,無法實現滿開是客觀且長期存在的。
筆者建議,其一,為了行業有序發展,我們應該盡快出臺相關成本價格標準,制定并包含合理回收期的利潤,真正落實不低于成本價銷售的政策要求。其二,進一步加快電力機制體制改革,讓產業不同環節的價格更順利的傳導,讓產業鏈不同環節實現合理的利潤。
我們看到了最新積極的消息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新能源消納和調控的指導意見》,構建起源網荷協同發力、市場驅動、創新驅動的系統性框架。
【3】如果“內卷”無休止,我們將失去鞏固產業優勢的關鍵“窗口期”?
最新的消息是,美國能源部正在取消及修訂高達830億美元的清潔能源貸款,美國將專注于核能、化石燃料、電網基礎設施和關鍵礦產等六大核心領域。毫不意外,大力振興并支持傳統油氣能源發展,這是美國總統特朗普一貫的施政主張。而從全球能源的清潔化替代大趨勢看,美國政府所作所為無疑在開“歷史的倒車”。
另一個則相關消息,馬斯克宣稱正在構建太空算力與太空光伏的龐大計劃,這項計劃最終或將實現“空間太陽能產能自主制造”,以實現彎道超車;SpaceX與特斯拉將在三年內于美國實現每年合計200GW的太陽能制造產能。而就在最近一年里,越來越多的歐洲國家開始大舉進軍光伏產業,通過政府巨額財稅支持、封閉市場,并有可能攫取中國技術進行真正意義上的先進產能制造。
綜上,不管是美國政府在油氣投資商的“加碼”,還是馬斯克及歐洲一些國家對太陽能領域的“進擊”,都提醒我們,這是中國光伏產業夯實領先優勢,持續引領全球能源革命和雙碳大風潮的重要“窗口期”。
但形勢很迫切,現實卻很殘酷。誠如阿特斯董事長瞿曉鏵所說,當全產業鏈都在為“活下去”而苦苦支撐時,我們還有什么余力去攀登下一代技術的高峰?
如果坐等光伏行業無止境的內卷,無止的虧損,無止境的“內耗”甚至自相殘殺,我們無疑將錯失全球能源革命的轉型先機;也錯失引領全球戰略產業制高點的先機。
時不我待,甚至刻不容緩!一句話,政府、企業、社會機構,必須協力構建有效的、有建設性的、能具體施策的、能在盡可能短的周期內將產業拖出“泥沼”的“反內卷”!
【4】生死存亡之際,光伏能否被“豁免”?
反內卷與反壟斷,這看上去似乎是一對矛盾,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過去一年中,相關部委指導、行業協會牽頭推動的這場“反內卷”行動,其實始終堅持一個重要原則,那就是從供需兩端共同發力,堅持市場化、法治化。話雖如此,仍然無法打消人們的疑慮。關于反內卷和反壟斷,筆者有幾點想法,僅供參考。
其一,回溯全球不同產業的發展歷史,防止過度內卷和防止壟斷,其實是不同發展階段、不同國家共同面臨的話題。我們國家如今仍處于產業快速成長階段,現在以及未來很長一段時間的“主要矛盾”,還是要防止過度競爭、無序競爭;由此相應的政策支撐和配套措施,應該圍繞“解決主要矛盾”來設計。
其二,反壟斷法不是反壟斷企業的出現,而是反對形成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以不公平高價出售商品。如今光伏產業鏈核心環節的價格,幾乎對所有企業而言,活下去都難,絕非高得離譜,而是“低得離譜”。
其三,日本、歐美等都出現過針對產能過剩而豁免的案例,比如日本鋼鐵產業通過窗口指導、政策支持,推動“以大并小”淘汰冗余產能,為了推動水泥、精制鋁等行業走出“內卷”競爭,推出了《特定產業結構改善臨時措施法》,支撐開展聯合產能并購。再比如美國鋼鐵行業曾經嚴重過剩,JP摩根說服卡內基共同推動,整合50余家同行業企業,最終形成了相對有序健康的競爭局面,但也事實上阻止了鋼鐵價格的持續崩盤。美國FTC/DOJ也曾查處低于成本價銷售、惡意排擠,罰款加納入黑名單。
那么中國光伏生死存亡之際,既然我們知道有些措施不做,反內卷工作就無法有效快速展開,那么一個“老問題”:光伏可以豁免嗎?眾所周知,反壟斷法明確規定了豁免條款,豁免條款中第五條指出,因經濟不景氣,為環節銷售量嚴重下降或者生產明顯過剩的;第六條,為保障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中的正當利益的;第七條,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相關部分條款非常符合光伏行業如今的的現狀,當前光伏行業各主要環節均處于非常嚴重的產能過剩階段;光伏一半以上產能用于出口,惡性內卷已經造成國外采取貿易保護措施且虧損慘重,因此光伏對外貿易的正當利益正嚴重受損。此外,眾多光伏企業失去長期經營能力無法保證二十年光伏產品質保,嚴重危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也危害我國光伏產業和能源經濟發展的根本利益。
唯有政策協同、多方聯動,嚴打低價無序競爭,樹立優質優價導向,才能徹底破除內卷桎梏,讓光伏產業在高質量發展軌道上行穩致遠,持續鞏固中國光伏的全球競爭優勢,早日實現能源轉型和雙碳目標的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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