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檢察院召開江蘇省檢察機關打擊治理證券期貨犯罪工作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檢察機關從嚴打擊治理證券期貨犯罪、服務保障我省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相關工作和典型案例。其中,揚州檢察機關辦理的閆某某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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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檢察院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檢察部副主任武飛(主席臺右一)介紹案件辦理情況。
典型案例
場內操盤場外獲利
跨市所得照追不誤
——閆某某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
2018年下半年,朱某某與閆某某達成合作協議,共同操縱目標股票“某某電源”的股價。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為放大操縱股票收益,閆某某等人購買25份“某某電源”場外個股看漲期權,名義本金達9.58億余元。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閆某某集中使用配資資金及他人證券賬戶,指使周某某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進行“某某電源”股票對倒交易,實控賬戶組違法所得1.77億余元,購買場外期權違法所得9686萬余元。
應公安機關邀請,檢察機關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全面查清資金流向及各個犯罪嫌疑人的違法所得等情況,并做好追贓挽損工作,全案共凍結、扣押涉案款物2億余元。2023年1月,公安機關以閆某某等人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移送審查起訴。2023年7月,檢察機關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對閆某某等7人提起公訴。前述人員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至一年不等,并處罰金,場外期權獲利部分依法認定為操縱證券市場犯罪的違法所得,并予以追繳。
犯罪分子通過“場內操縱股票+場外期權套利”的跨市場聯動,制造“價量齊升”的假象,吸引投資者跟風入場,實現“以小博大”的精準收割。檢察機關提醒廣大投資者,面對誘人的K線,應時刻保持投資理性,警惕操縱股票者精心設計的收割陷阱,同時也告誡證券從業者,資本市場無法外之地,不論場內場外,任何違法所得終將被一追到底。
來源:江蘇檢察在線
編輯:吳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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