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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白
下面這個新聞:
武漢女子因為法律糾紛,托人介紹民警向派出所打招呼,意思是內部有人好處理案件,但結果對方不僅索要錢財,還對其性騷擾,猥褻!
現在這個事的處理結果是政務撤職,警告,因為只認定了索要錢財,以及言語調戲,猥褻的事情沒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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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點要說的:
一是,
我之所以寫這個案件是因為第一時間想到了南昌那個女孩的事情,在字面的意思上兩個事件是有著很多的相似之處,區別是,武漢這個女的維權算是成功了一些,而南昌的那位很不幸。
二是,
這起事件網絡議論最多的是猥褻為何沒有認定。其實,我倒對這一個沒有被認定并不感興趣,而是對這個處罰很無語,因為這起事件的性質核心是“打破公平”。
這個女的我本來并不同情,因為她在從找人打招呼的那一瞬間開始,就代表著她想要尋求權力來干預這起事件的公正了。
后來我想,或許是我誤解了,結合醫美的亂象,也許在武漢真的是遇到事情,被無良商家侵害了,不找人不托關系無法尋求到公平,甚至維權都沒有門路,如此的話,這個托人找關系就是被迫的。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一個社會普通人遭受了損害,卻維權無門,只能四處托人找關系才給你辦理,那么這就是在助長惡,甚至說,有人在養著惡,而讓人不得不低頭找關系四處奔波,如此,一些市面上那些亙古依舊的惡為何無法消除就有了理由。
而對于這種惡,每一個環節都是極度邪惡的。
三是,
‘掌握權力的人,尤其是掌握最接近普通人生存執法權的人,尤其需要好的品格和素養。相比于普通人,其他的一些職業,這個擁有執法權的職業也該是道德修養要求最高的。
因為這個職業天然的屬性就在這里。
福建那個教導員在辦公室禍害15歲少女的時候我就說過一個概念,這個職業如果犯罪的話,那么普通人想要維權都很難,但這類犯罪其實很多,即便是信息時代,現在爆出來的也不過是細枝末節而已。
因為很多的信息才發出來,就會消失,一個電話打來,什么都結束了。
不信的話,看一眼冤假錯案被翻案最多的幾年,就是互聯網信息最發達,普通人發帖還沒有實名的那個階段,無論是聶樹斌還是呼格案都是那個階段爆出來的。
這幾年冤假錯案就沒有了。
是沒有了嗎?是無法糾正了而已。影響太惡劣。
冤假錯案的一個誤區便是,有些人覺得辦案的人員辦錯案了而已,其實你要是仔細看過那些卷宗,尤其是王飛律師他們整理的材料,你看完后會震驚的發現,其實從一開始,冤枉你的人都知道你是被冤枉的。
可怕吧!
這也是為何我要說的,這個職業的從業者,品格和道德的修養必須要高。而這一類的劣質人員一旦發現,其實警告,政務撤職是不足以震懾的,也是與之職業的屬性無法匹配的。
我現實中也有好幾個關系不錯的朋友都是這個職業,他們的品格都很好,而正是因為了解他們工作的屬性和內容,不敢想象品格敗壞的在這個職業內會做下怎樣的事。
四是,
這類文章很難寫,真的,尤其是最近,就更難寫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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