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開發區規范化建設指導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1310”具體部署,進一步規范我省各類開發區建設,推動開發區在擴大對外開放、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中發揮主陣地、主引擎作用,現制定指導意見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提升高水平對外開放、深化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服務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促進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為核心任務,引導各類開發區特色化、集約化、數智化、綠色化、規范化發展,促進開發區建設提質增效,為推動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到2030年,全省各類開發區規范化建設成效明顯,形成規劃科學、設施完善、產業協同、服務高效、管理規范的發展體系,經濟效益不斷增強,產業集聚效應大幅提升,發展能級顯著增強。全省開發區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5%,外貿進出口年均增長3%,實際使用外資年均增長5%,研發投入強度保持在4%以上,主導產業產值占園區產值比重超過40%。
二、加強統籌規劃
(一)明確功能定位。經濟開發區聚焦打造開放型經濟主陣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聚焦打造產業科技創新高地、海關特殊監管區聚焦打造政策性功能區,按照國家賦予的職能定位統籌發展、各有側重,主動承擔國家和省高水平開放試點、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科技創新、區域協調發展等任務。省產業園區作為縣域產業發展主引擎,要全面推進標準化建設,鍛長補短提升綜合承載力,加快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升級,為推動新型工業化提供重要載體支撐。(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規劃引領。各開發區要嚴格落實國家和省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以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立足區域特點、產業基礎、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能力,科學謀劃、準確定位,及時編制或修改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和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明確總體定位、功能分區、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城產融合配套、招商運營等。完善開發區規劃剛性約束機制,落實“一張藍圖干到底”。(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商務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基礎設施。各開發區要高標準布局和推進道路、給水、排水、電力、網絡、燃氣、熱力及場地平整等“七通一平”建設。積極打造數字園區,推進5G、千兆光網、IPv6、移動物聯網、大數據中心等新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支持開發區企業開展智能工廠、智能產線、智能制造單元建設,推廣應用工業機器人、智能傳感、智能物流等技術裝備。鼓勵開發區建設智慧安防、智慧停車、智慧能源、智慧環保等智能化設施,打造智慧園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負責)
(四)集約土地利用。各開發區要創新用地模式,支持以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優化產業用地供給。綜合運用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政策,積極做好低效產業用地再開發。在符合規劃、確保安全等前提下,探索“工業上樓”、地上地下綜合開發等方式,拓展產業發展空間。強化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監測評價結果在調區、擴區、升級中的運用,促進各類園區節約集約用地,依法保障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用地需求。(省自然資源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空間布局。各開發區要因地制宜調整優化生產生活空間布局,完善生產制造、研發創新、商務生活等配套設施,優化醫療、教育、文化、娛樂、體育等“一站式”公共服務供給。要引入城市設計理念,探索實施片區總設計師制度,科學設計園區建筑風格、色彩基調及標識系統,加快老舊廠房升級改造,打造兼具產業辨識度與美學價值的園區整體形象,建設生產高效、生活宜居、生態友好的現代化園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負責)
三、強化招商引資
(六)推進內外資一體化招商。各開發區要立足自身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精準編制產業招商圖譜和行動計劃,圍繞主導產業每年定向招引一批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企業500強以及行業龍頭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或隱形冠軍企業投資項目落地。要落實招商引資“一把手”工程,各開發區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為研究部署、親自帶隊招商,推動重大招商項目落實落地。(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建強招商隊伍。各開發區要配齊配強人員力量,因地制宜對招商人員實施特職特聘、特崗特薪,打造“肯招商、會招商、善招商”的全鏈條專業化招商隊伍。統籌境內外招商力量,推動各開發區在重點區域開展聯合招商,支持開發區依托省政府駐海外經貿辦事處、海外粵商會等開展境外駐點招商。(省商務廳、貿促會,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創新招商模式。各開發區要綜合運用以商招商、場景招商、以投促引、鏈主招商等招商引資新模式,招引一批內外資大項目好項目、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以及高水平創新創業團隊落戶。有條件的開發區要成立市場化、專業化的招商平臺公司,或引進第三方專業化運營商,推動一批資質認定、檢驗檢測、金融等服務機構進園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負責)
(九)規范招商引資行為。各開發區要嚴格落實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部署以及地方財政補貼負面清單管理機制要求,依法依規制定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要把招商引資的著力點聚焦到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服務企業水平上,堅決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商務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
(十)因地制宜發展主導產業。各開發區應立足實際重點規劃發展不超過3個主導產業,推動主導產業細分領域錯位協同,避免同質化競爭。依托鏈主企業、龍頭企業,圍繞產業鏈開展產業鏈全景圖分析,精準鎖定薄弱缺環節,做好“建鏈、補鏈、強鏈、延鏈”,培育龍頭帶動、上下游集聚、大中小企業融通的產業生態。對主導產業突出、集聚效應顯著的開發區,在要素配置、資金扶持、平臺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優化提升傳統產業。各開發區要加快重點產業提質升級,大力推動制造業技術改造和數智化轉型,發展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鞏固提升電子信息、石化、輕工紡織、家電等傳統產業在全球產業分工中的地位和競爭力。推動珠三角發展水平較高的開發區與粵東西北開發區對口合作,用足用好省級產業有序轉移支持政策,支持一批制造業項目有序轉移至粵東西北園區。(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商務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培育發展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各開發區要推進實施產業創新工程,深入開展新技術新產品新場景大規模應用示范,加快推動智能網聯汽車、新能源、集成電路、生物醫藥和醫療器械、航空航天、低空經濟、新材料、智能機器人等新興產業規模化發展。有條件的開發區要前瞻布局第六代移動通信、具身智能、細胞與基因治療、腦科學與腦機接口、綠色氫能、先進核能技術、深海探測、量子科技、生物制造等未來產業,建設展示體驗中心和場景實驗室,開放政府應用場景,建立未來產業投入增長和風險分擔機制,為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提供早期試驗場和首購首用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快綠色低碳發展。各開發區要大力推動綠色低碳園區建設,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積極探索綠電直接供應方式,支持完善企業碳排放統計核算和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產業,因地制宜布局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興產業,積極創建綠色工業園區和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生態工業園區)。(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科技創新水平
(十四)培育引進高水平創新載體。各開發區要合理優化布局重大產業科技創新平臺,支持已布局的重大產業科技創新平臺持續發展,積極爭取布局國家和省重點實驗室,大力引進省級以上研發機構,瞄準集成電路、工業母機、高端儀器、基礎軟件、先進材料、生物制造等重點領域開展核心技術攻關,打造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和產業科技創新高地。(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定位。各開發區要構建梯次培育企業矩陣,每年針對性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特別是國家級開發區要著力培育若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科技領軍企業,推出一批具有強大市場競爭力的科技創新產品。要強化政策支撐,擴大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力度,鼓勵企業加大基礎研究投入,支持企業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攻關任務。(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稅務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推進研發成果轉化應用。各開發區要積極引進境內外高水平創新創業團隊落戶,推動港澳及國外研發成果在區內落地轉化。加快布局建設概念驗證平臺、中試驗證平臺、產業計量測試中心、檢驗檢測平臺、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為科研成果落地轉化提供便利。有條件的開發區要建設知識產權相關服務平臺,為創新主體提供知識產權全鏈條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市場監管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打造集約高效管理體制
(十七)推行“管委會+公司”運營模式。各開發區要聚焦經濟管理、投資服務、科技創新、產業集聚等核心功能,理順開發區管理機構與屬地政府的權責邊界,有序推進政企分離、管運分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要全面實行“管委會+公司”模式。鼓勵引入高水平園區開發運營商,承擔開發區建設運營、產業招商、資本運作、創業培育、品牌管理、園區基礎服務、數字智慧等功能。支持運營公司通過發行債券、設立基金、上市融資、基礎設施REITs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 (省委編辦、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廣東證監局、深圳證監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深化開發區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有條件的開發區管理機構要創新選人用人機制,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高層次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員,打破人員身份限制,促進人才合理有序流動。完善薪酬激勵機制,實行以崗定薪、按績取酬。建立差異化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突出對經濟增長、科技創新、產業培育、開放水平等關鍵指標的考核。(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深化放權賦能。按照“開發區點菜、省市上菜”的原則,由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根據其發展實際和承接能力提出賦權需求,依法賦予部分省市經濟管理權限。結合開發區建設發展需要,對其他開發區依法賦予部分市級經濟管理權限。(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二十)建立完善“一站式”企業服務中心。有條件的開發區要建立完善功能集成、快速高效的“一站式”企業服務中心,為企業提供及時有效的政務服務。優化行政審批服務機制,推行集中審批、容缺審批、告知承諾制等方式,實行“交地即開工”,提高項目落地效率。積極探索“人工智能+”服務改革,推動更多涉企服務“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省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政務和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建立健全政企圓桌交流會制度。各開發區要常態化舉辦針對內外資企業的政企圓桌交流會,原則上各開發區每季度召開1次政企圓桌交流會,及時聽取企業意見建議,對企業提出的問題訴求,要建立工作臺賬,專班專人跟進解決。(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負責)
(二十二)全面推行企業(項目)服務專員制度。各開發區要針對轄區企業、重大內外資項目,建立專門的企業(項目)服務專員隊伍,“一對一”跟蹤服務和走訪,對龍頭企業、重大項目原則上由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同志擔任服務專員,對區內企業要做到有呼必應、無事不擾、有事必到。(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負責)
各地、各部門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開發區規范化建設各方面全過程,持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為開發區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和組織保障。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統籌資源要素,不斷提升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要加強對開發區重要崗位、領域及開發建設、安全生產等環節的監督管理。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立足職能,加強對開發區建設發展的指導協調,推動各項措施落實落地。重大事項及時請示報告。
來源: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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