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聲明:內容取材于網絡
2013年9月25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里。隨著法官敲響法槌,一場牽動人心的庭審正式拉開帷幕。
控辯雙方的交鋒瞬間點燃了緊繃的氛圍,被告席上的男人垂著頭,囚服下的肩膀劇烈顫抖,突然聲淚俱下:“那天我喝多了,求你們,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他的話音未落,原告席上的女人猛地抬起頭,眼淚砸在桌面上。她是徐夢,那個失去了兩歲女兒的母親。她的聲音抖得不成調,卻帶著玉石俱焚的決絕:“你做出這種喪盡天良的事,憑什么用醉酒來開脫?我必須讓你付出代價!”
工作人員連忙上前安撫情緒崩潰的她,法庭里的騷動漸漸平息,法官再次敲響法槌,庭審繼續推進,雙方律師就案情細節展開一輪輪辯論,每一句話都像一把鈍刀,反復劃開那場慘案的傷口。
最終,合議庭商議完畢,法官站起身,一字一句地宣判:“判處被告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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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聽到這四個字,韓磊像被踩中痛處的野獸般猛地暴起,臉漲得通紅,對著法官嘶吼:“我接受不了!這二十多天我每分每秒都在痛苦里煎熬,那天我確實是喝醉了!我不服,我要上訴!”
法庭里再次陷入混亂,而所有人都清楚,這場悲劇的種子,早在韓磊還是個懵懂孩童時,就已經埋下了。
韓磊出生在1974年的北京,家庭條件優渥,父母都是高級知識分子。父親供職于航天研究院,母親在國家機關工作,在外人看來,這是個令人艷羨的書香門第。
可因為父母常年忙于事業,韓磊從小跟著祖父母長大,老一輩毫無底線的溺愛像溫水煮蛙,把他養成了蠻橫無理的性子,小小年紀就偷偷拿別人的東西,沒人敢管,也沒人能管。
8歲那年,父母終于調回北京,把他接回身邊。夫妻倆滿心愧疚,想彌補多年缺失的親情,可面對的,卻是個早已頑劣成性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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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之晚矣
他們試過嚴管,可韓磊的性格早已定型,極度叛逆:在學校和同學打架是家常便飯,脾氣上來就砸毀物品,父親軟硬兼施,換來的只有更激烈的對抗。
14歲時,韓磊自己的自行車丟了,他不想著尋找,反而故意偷別人的車報復,結果被拘留十余天。進入初中后,他非但沒收斂,反而結識了一幫社會閑散人員,開始逃學泡游戲廳,沒錢了就跟著去超市行竊。
有一次,他伙同他人盜竊超市收銀臺被當場抓獲,老板見他年幼,本想給個改過的機會,說“只要誠懇道歉,我可以不計較”,可韓磊梗著脖子,囂張地回懟:“我沒錯,憑什么道歉?”
老板憤而報警,他再次被拘留。從少管所出來那天,他還得意地對父親說:“反正我未成年,能拿我怎樣?”從那以后,夫妻倆心力交瘁,再也管不動他,只能放任自流。
1996年,剛滿18歲的韓磊又因盜竊被捕。他本以為和以前一樣,關幾天就能出來,卻沒想到涉案金額較大,又恰逢嚴打時期,加上此前多次案底,最終被重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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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直到戴上手銬的那一刻,他才慌了神,在探監時對著父親哭著求救:“爸,幫我請律師,我知道錯了!”可父親早已對他絕望,只留下一句“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便再也沒有回頭。
監獄里的日子起初灰暗無光,韓磊一度自暴自棄,直到獄警找他談話,說“只要表現良好,就有減刑機會”,這句話像一道微光,重新點燃了他的希望。
此后,他開始拼命改造,甚至主動幫助獄友,三年后成功減刑至20年,轉至北京第二監獄繼續服刑。因表現“優異”,他先后獲得四次減刑,終于在2012年刑滿釋放——這一年,他38歲,已在獄中度過了16個春秋。
出獄那天,頭發花白的父母來接他,韓磊看著雙親的模樣,哭得稀里嘩啦,發誓一定好好做人。
父母信了,還托人給他張羅了一門親事,相親時他侃侃而談,很快便與對方訂婚,一家人都以為,16年的牢獄生活終于磨平了他的棱角,浪子已然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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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磊
可他們不知道,骨子里的惡從未消失,出獄后的韓磊依舊游手好閑,終日無所事事,靠著父母的接濟度日,每天除了吃吃喝喝,就是和舊日朋友廝混在一起。
2013年7月23日晚,韓磊與友人聚餐后提議去KTV,因飲酒不敢開車,便搭乘朋友李明的車輛前往。抵達目的地附近時正值晚高峰,兩人繞了許久也找不到停車位,韓磊的耐心漸漸耗盡,指著路邊的公交站臺說:“就停這兒吧!”
李明猶豫道:“這是違停,被貼罰單怎么辦?”韓磊滿不在乎地掏出幾百塊錢塞過去:“隨便貼,我買單!”李明沒再反對,將車違停在了大興區科技路的公交站臺邊。
此時,徐夢正推著嬰兒車在站臺旁等車,她的女兒才兩歲,軟乎乎地躺在車里,還不知道一場滅頂之災即將降臨。
李明按了兩次喇叭,探頭喊道:“別擋路,快讓開!”徐夢未予理會,只是低聲嘟囔了一句:“這本來就不能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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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車輛
這句話,偏偏被酒精上頭的韓磊聽了個正著。他瞬間火冒三丈,推開車門沖下去,指著徐夢的鼻子罵道:“你剛才是不是罵我了?再說一次試試!”
徐夢也不是軟柿子,立刻與他對罵起來,兩人越吵越兇,韓磊揚手就扇了她一記耳光,打得她一個趔趄,惡狠狠地說:“給你臉了!”
徐夢被打急了,松開嬰兒車就撲上去與他理論,圍觀的人起初以為是家庭糾紛,未加干預,直到看清兩人并非夫妻,才趕緊上前拉架。
此時的徐夢已多處軟組織挫傷,蹲在地上痛哭,圍觀者紛紛指責韓磊:“一個大男人,對女人下手這么狠,太不像話了!”
可這些指責反而讓被酒精沖昏頭腦的韓磊徹底失控,他紅著眼睛嘶吼:“我讓你哭個夠!”話音剛落,他猛地轉身沖向嬰兒車,一把抓住里面的兩歲女嬰,高高舉過頭頂,狠狠砸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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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在人間
一聲悶響過后,孩子沒了聲音,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臉色慘白,嘴唇發紫,連哭都發不出聲。
徐夢瘋了一樣撲過去抱住女兒,發出絕望的哀嚎,周圍的人也被這一幕嚇傻了,反應過來后,有人急忙撥打了110和120。韓磊見勢不妙想逃跑,卻被圍觀群眾團團圍住,最后硬是擠進李明的車里,催著他趕緊開車逃離現場。
送到醫院后,醫生搶救了50多個小時,可那個兩歲的小女孩還是因顱腦重創不治身亡。而犯下滔天罪行的韓磊,卻躲進了一家洗浴中心,仿佛一切都與他無關,依舊逍遙自在。
直到次日清晨,警方在洗浴中心將其抓獲,他還一臉無所謂的模樣;當天中午,李明也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2013年9月,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對韓磊提起公訴。庭審中,韓磊的辯護律師多次打斷公訴人提問,聲稱“問題具有誘導性”,而韓磊本人則在法庭上哭哭啼啼,反復辯稱自己當時“醉酒迷糊,以為摔的是購物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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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被抓
可警方出示的監控視頻清晰地記錄了全過程:嬰兒車的頂棚、光照充足,韓磊沖過去時動作精準、思路清晰,并無明顯醉態。公訴人當場駁斥:“即便真的以為是購物車,正常人也只會踢倒或丟棄物品,而非高高舉起再狠狠摔下,這個動作明顯帶有殺人故意!”
韓磊見狡辯無效,又痛哭流涕地表示愿意賠償受害者家屬的一切損失,還說自己馬上就要結婚,本該擁有美好的人生,求他們原諒。
可徐夢和她的家人只是冷冷地看著他,一字一句地說:“多少錢都換不回孩子的命,我們只要他償命!”
法庭審理查明,韓磊作案時并未完全喪失辨認和控制能力,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且他此前因盜竊被判無期徒刑,屬于累犯,作案手段特別殘忍,情節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極壞,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最終,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韓磊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聽到判決的那一刻,韓磊當庭嚎啕大哭,對著法官大喊:“我不服!我要上訴!”可他的上訴并未改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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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有應得
2013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2014年10月31日,韓磊被依法執行槍決,為他的罪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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