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木白
這件事已經寫了幾篇了:
再說幾點,
一是,
輿論發酵了這么久,這件事到今天才算上熱搜。
再說白了,封面新聞將打人者母親的民警身份曝光出來后,這件事當地就已經沒有了任何可以回旋的余地。
后續就是通報了,畢竟已經提級調查。
在這里給一個建議是,該事件的性質惡劣程度,需要迅速回應網絡關切,而非是像前陣子那樣磨磨嘰嘰一個禮拜,結果輿論又再次爆發了
![]()
二是,
這起事件除了打人者需要追究該有的刑事責任之外,也需要調查清楚最初的承辦者,面對一起性質如此惡劣的犯罪(報警后,又第二次毆打;侮辱下跪叫爸爸;冒充警察將受害者欺騙出來實施犯罪,因為侮辱造就被打者心理嚴重創傷)
是用怎樣的心態給予拘留12天和7天的,尤其是這個拘留卡的剛剛好,不耽誤犯罪者去參加高考。
這里面犯罪者民警的媽媽起到了怎樣的作用?
畢竟以前的霸凌可以用未成年做說辭,而這一次可沒有未成年,而犯罪的性質也已經超越了“單純的霸凌”,是一場很惡劣的暴力事件。
![]()
三是,
這個打人者是妥妥的社會壞種,年輕人沖動打架可以諒解,但這種辱罵別人去世的媽媽,用骯臟話語侮辱逝者的行為,說實話還不如沒有媽的孩子有家教。
從這個家教的低劣程度上,需要問一下這個民警媽媽,你作為執法人員,掌握社會公平權力的職業,怎么會教育出這種人渣玩意來?
從你孩子的敗類品行來看,民眾是有權利質疑你職業的水準。也所以,建議有關部門調查一下這位媽媽的日常職責,是否真的是為人民服務。
![]()
四是,
這起事件暴露出的是一些法治荒蠻的地區,那種法律的人情世故。
還是那句話,普通人冒充警察,行如此惡劣之事,后果可想而知;欺壓毆打他人,造就嚴重身心傷害,普通人不會只是被拘留。
也所以,這是一場普通與不普通的社會事件。
而非是一場單純的打架斗毆。
對于這種非公平的事件,如果你是普通人,能做的就是圍觀和批判。
然而回看上個禮拜第一篇文章發布后的評論區:
第一篇文章發布后,很多的朋友其實已經猜測出打人者的身份不一般,但遺憾的是涌進了大量比較奇特的人來反駁。
![]()
還有下面這個?
![]()
甚至還有直接說作者不懂工作流程,帶節奏的。我這么說吧,如果這個流程我都不懂的話,那么這社會上估計懂的人就不太多了!
![]()
那么問題來了,我想問的是,
你們這些看到一起明顯很蹊蹺的社會事件,居然第一時間想到的是來反駁作者和維護犯罪者,你們的身份地位又是怎樣的?
馬丁·路德·金的那句名言:“He who passively accepts evil is as much involved in it as he who helps to perpetrate it. He who accepts evil without protesting against it is really cooperating with it.”
翻譯過來就是:被動接納邪惡之人,與作惡者罪責同等;面對惡行沉默不言,便是同謀。
你看你們,還說不是同謀,你們已經不是沉默了,而是為惡辯護。
謝謝!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