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鏈家中介“吃差價”事件等來了通報,不但沒有塵埃落定,反而疑點重重。
起因是老兩口賣一套房子,在鏈家口中價值106萬;解約后換另一家小中介,轉身就賣了18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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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鏈家聯合諸多自媒體澄清:檢索該小區歷史成交價130萬元,結合頂樓+臨街雙重硬傷,106萬屬于該房源合理議價,不存在“大幅賤賣”客觀價差。
調查結論是:①所謂市值180萬是同店員工虛構房源、編造房價;②涉事房源沒有二次交易,沒有造成利潤差,就不能算吃差價;③所謂在其它中介成交188萬是有小中介在炒作制造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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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里就沒有一句實話?
這套房源如果沒有差價,值得涉事經紀人全家上陣嗎?自己談單、丈夫付定金、女兒當買家,她這么大動干戈去“內部消化”一套“正常市場價”的房子嗎?
如果參考價真只有130萬,為什么同店的經紀人就要往高里虛構180萬的價格呢?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明確禁止經紀人員隱瞞交易關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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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某平臺經紀人這撥操作,真的不是法條定義的“吃差價”,但如果屬于法定禁止的隱瞞信息,尤其是向親屬利益輸送、居間欺詐,那違規程度、對房東權益的傷害。
也許這的確不叫“吃差價”,但有個成語叫做“監守自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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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平臺處理結果也出來了:包括完成無責解約、主動表態對觸碰紅線零容忍、以及頂格處理涉事經紀人等。
鏈家收取中介費的時候,平臺反復向雙方灌輸一個邏輯:這是付服務費,平臺全權把控交易風險,一旦經紀人違規損害你的財產,品牌承擔兜底責任。
當出現違反法規,險些讓房東直接損失時,鏈家說辭就是:我們只是企業,沒有行政執法權,企業能做的只有內部開除員工。
要知道智聯招聘2024地產人才報告:經紀人主動離職率47.8%,入職3個月內流失占全部離職人群61%。中介經紀人平均從業年限不足8個月。
中介入行零門檻,涉事人離開某鏈家就能入職周邊中小中介、本地加盟門店,行業內沒有統一的違規黑名單互通。從業者短期目標只是賺一單快錢,根本不在意未來能否重回鏈家,開除的約束力度,幾乎就是算個屁。
當一個企業大部分員工,內心都存在著“掙幾年錢就走”、“大不了不干了”的心態,所謂的“永不錄用”又能有什么震懾效果呢?
再疊加上考核淘汰機制、無保底高提成模式、入行無專業門檻限制等等急功近利的因素。這樣的行業特質,又如何保證交易的信任與可靠?
中介本來就是一個極其重視依賴信任,又極度缺乏信任的行業。
對中介行業而言,服務承諾的“上限”和違約代價的“下限”,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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