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布
土地資源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全面落實兩個“最嚴格”制度
守牢土地資源保護紅線
6月25日是我國第36個全國土地日,今年的主題是“珍惜每一寸土地 促進高質量發展”。值此之際,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一批土地資源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旨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提出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促推“兩高”等統一正確實施,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以案釋法作用,進一步提升辦案質效,以高質效履職守護土地資源安全。其中,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檢察院督促規范高標準農田建設行政公益訴訟案入選。
該批典型案例共8件,從土地性質看,包括永久基本農田、高標準農田、天然牧草地、城市公益林地、城郊集體林地等;從案件類型看,涵蓋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案件。
記者注意到,4件刑事典型案例涉及的罪名均為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檢察機關對非法占用農用地犯罪案件,堅持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依法懲治與修復并重的司法理念,同時注重結合履職辦案積極參與社會治理,針對監管漏洞等問題向行政執法機關制發檢察建議,推動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案例一中,張某甲等人向永久基本農田等耕地非法傾倒開槽土、盾構泥等建筑垃圾,造成近200畝耕地等農用地被毀壞,檢察機關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依法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啟動專項整治工作,助力受損耕地等有效修復。案例二中,張某、曹某未經審批改變草原用途,擅自開墾天然牧草地1200余畝,造成草原植被嚴重毀壞,檢察機關在依法嚴懲犯罪分子的同時,推動其向相關部門繳納生態修復費15萬余元,并促推當地政府建立市域三級干部包聯到村到戶常態化巡查機制。2件行政典型案例為非訴執行檢察監督案。案例五中,海南某縣某磚廠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建設磚廠被行政處罰,但一直不履行,也未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行政執法機關申請強制執行后,法院以程序瑕疵為由將案件材料退回,行政執法機關也未及時溝通補正,導致違法占地行為持續存在。對此,檢察機關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職,實質性消除違法狀態。2件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為行政公益訴訟案。案例七中,青島某區自然資源局啟動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工程,但復墾土地質量未達到標準。檢察機關依法制發檢察建議,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修復后新增耕地、林地近180畝。在此基礎上,檢察機關還部署開展礦區土地復墾利用專項監督,推動行政執法機關建立常態化日常管護和長期監測機制。
最高檢普通犯罪檢察廳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依法全面履行國家法律監督職責,嚴懲非法占用農用地等違法犯罪,堅持對農用地進行“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保護,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下一步,檢察機關將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耕地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強化責任擔當,密切協作配合,完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打擊、監督、修復、保護等職能作用,守牢土地資源保護紅線,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美麗中國建設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關于印發土地資源司法保護
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自然資源工作和土地管理的重要論述,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示范引領作用,以高質效司法辦案助力土地資源保護,最高人民檢察院選編了8件典型案例。現印發你們,供參考借鑒。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6年6月22日
目錄
案例1、張某甲等8人非法占用農用地系列案——依法懲治非法傾倒建筑垃圾破壞耕地行為
案例2、張某、曹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依法懲治違法開墾天然牧草地行為
案例3、王某某等9人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依法懲治在城市公益林內違法傾倒工程渣土行為
案例4、黃某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依法懲治非法占用城郊林地行為
案例5、海南省某縣某磚廠非法占用耕地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案
案例6、河南省信陽市某辦事處非法占用林地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案
案例7、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檢察院督促規范土地復墾行政公益訴訟案
案例8、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檢察院督促規范高標準農田建設行政公益訴訟案
安徽入選案例如下
案例8
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檢察院
督促規范高標準農田建設
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公益訴訟檢察建議 高標準農田建設 規劃選址不規范
【要旨】
針對高標準農田建設中存在的規劃選址不符合規定、建設面積虛報等問題,人民檢察院可以制發公益訴訟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整改過程中,行政機關因客觀原因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全部整改,人民檢察院依法中止審查的,應當持續跟進監督,確保受損公益得到全面、有效修復。
【基本案情】
2021年至2023年,蕪湖市鳩江區部分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存在規劃選址不符合規定、建設面積虛報等問題。一是擬在河道水庫管理范圍、城鎮開發邊界、建設儲備用地以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禁止或者限制建設區域建設2000余畝高標準農田;二是將工業用地、溝渠、坑塘水面等600余畝地塊計入已建成高標準農田建設面積。上述問題影響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和糧食生產功能發揮,損害公共利益。
【履職情況】
2025年5月,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鳩江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轄區高標準農田建設不規范問題線索。經初步調查,于同年6月10日依法立案。該院通過調閱資料、數據比對、現場勘驗、無人機航拍、詢問相關人員等方式,查明部分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存在規劃選址不規范、建設面積虛報等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2025年6月24日,鳩江區檢察院向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加強對農田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調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對高標準農田中上報面積不實的部分予以恢復補建。
收到檢察建議后,鳩江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會同屬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核查項目申報面積和地塊性質,啟動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修訂及補建工作。因整改涉及地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工作周期較長,鳩江區檢察院于同年8月22日依法決定中止審查,并持續跟進整改情況。
其間,鳩江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完成《鳩江區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的修訂工作,對不符合選址規定的高標準農田項目進行調整;并通過異地補建的方式補足虛報的面積。針對整改中發現的畝均投入不足問題,鳩江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還統籌3381.12萬元結余資金,繼續用于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同時,聯合自然資源、水務、財政等相關部門建立數據共享平臺和聯合審查機制,解決高標準農田建設中部門信息不通暢等問題,實現數字化、常態化監管。
2025年10月30日,鳩江區檢察院收到回復后,邀請農田建設領域專家、“益心為公”志愿者等對整改情況進行評估,確認案涉問題已完成整改,遂于同年11月10日依法終結案件。
【典型意義】
高標準農田建設是緩解耕地資源緊張、提升耕地質量的重要抓手,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性工程。針對轄區高標準農田建設存在的規劃選址不規范、建設面積虛報等問題,檢察機關立足公益訴訟職能,通過制發公益訴訟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推動修訂規劃選址、調整補建高標準農田、強化建后監管,建立聯合審查和數據共享長效機制,實現以個案監督助推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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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62期
安徽檢察新媒體出品
終審丨郭偉 二審 丨吳熒
來源丨檢察日報社
首席記者丨史兆琨
編輯丨李昂
投稿郵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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