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冒充警察騙色!”四川成都,女子與已婚男子通過網游相識,男子謊稱單身、甚至冒充警察身份,女子與其確立戀愛關系并多次發(fā)生關系,1年后女子發(fā)現對方冒充警察且育有一女,男子當場賠2萬元補償,并繼續(xù)以離異帶娃名義交往,再過10個月后女子才得知男子早已登記結婚,雙方簽《分手協(xié)議》確認隱瞞已婚欺詐導致分手,男子自愿補償10萬元,但只愿每月付500遠,女子憤而起訴,要求男子付精神損害賠償5萬、欺詐所致誤工費交通費等2萬、公開書面道歉。
(案例來源:四川省鄰水縣人民法院,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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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程娟與郭勇通過《夢幻西游》結識并互生好感,郭勇多次在微信中聲稱自己未婚單身,二人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確定戀愛關系。
程娟從成都飛深圳與郭勇見面,交往期間多次發(fā)生關系,2022年5月程娟發(fā)現郭勇此前自稱是警察且有一女,郭勇承認冒充身份,支付給程娟2萬元補償。
而后,郭勇繼續(xù)以“離異帶娃”名義與程娟交往,2022年10月14日雙方通過微信達成《分手補償協(xié)議》:郭勇自愿補償程娟精神損害金10萬元,等郭勇有錢時再支付,永久有效,雙方簽字。
2022年12月,程娟得知郭勇實際上從未離婚,2023年11月7日,雙方再次簽署書面《分手協(xié)議》:確認交往期間發(fā)現郭勇已婚有家庭育有一女導致關系破裂,郭勇給程娟4萬元補償,分期每月500元,每月1號打款;如郭勇違反此協(xié)議按之前10萬元計;雙方正式分手互不糾纏。
協(xié)議簽署后郭勇僅支付第一個月500元,余款未付,2025年11月、12月郭勇多次電話聯(lián)系程娟要求見面被拒,雙方在通話中發(fā)生爭執(zhí)。
2026年3月程娟向鄰水縣法院起訴,訴請:判令郭勇支付精神損害賠償5萬元;判令郭勇賠償因欺詐產生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及維權合理開支2萬元;判令郭勇在公開平臺發(fā)表書面道歉聲明;訴訟費由郭勇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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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勇辯稱:男女情感糾紛不屬民法調整范圍;雙方發(fā)生關系均系自愿無強迫,原告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無法律依據且已超過三年訴訟時效;原告主張的誤工費等系自愿支出未約定由己方承擔且無憑證;未造成名譽損害不應賠禮道歉,應駁回全部訴請。
法院會如何判決?
第一,目前司法實踐逐步認可,隱瞞已婚事實惡意與不知情異性建立戀愛關系并發(fā)生性關系,可構成對對方一般人格權(人格尊嚴、性自主決定權、婚戀知情權)的侵害,受欺詐方有權主張賠禮道歉及符合條件時的精神損害賠償。
但必須以“惡意隱瞞已婚+誘騙交往+造成精神痛苦”完整舉證鏈證明,僅有腳踩兩只船、出軌等,不足以讓第三者(被欺方)向出軌方配偶以外的人獲賠,通常是無過錯方向自己配偶在離婚訴訟中主張《民法典》第1091條離婚損害賠償。
本案特殊性在于,郭勇隱瞞已婚事實、虛構警察身份與程娟建立并維持戀愛關系乃至發(fā)生關系,主觀上存在惡意欺詐重大過錯,客觀上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序良俗。
郭勇的行為,剝奪了程娟在知悉真相前提下對婚戀對象的自主選擇權(含拒絕交往的選擇權),本質是對程娟人格尊嚴的侵害。
程娟主張郭勇侵害人格權益要求賠禮道歉于法有據予以支持,結合雙方交往主要通過微信等網絡平臺,酌定郭勇在其微信朋友圈連續(xù)7日發(fā)布經法院審核的致歉聲明。
第二,精神損害賠償的舉證門檻極高,須證明侵權行為與嚴重精神損害后果之間存在高度蓋然性關聯(lián),孤立的近期抑郁診斷距欺騙行為間隔過長且無持續(xù)就診記錄常被認定因果鏈條斷裂導致不支持或大幅酌減。
原告2023年11月分手、2026年4月才確診重度抑郁及PTSD癥狀陽性,間隔近2年半且期間未提交持續(xù)就醫(yī)或心理咨詢記錄證明精神損害呈持續(xù)病理性狀態(tài),現有證據存在斷裂,不足以證明確診抑郁與被告當年欺騙行為之間存在高度蓋然性因果關系。
但被告行為性質惡劣,完全免除財產性賠償不足以懲戒違背公序良俗之行徑及撫慰原告所受創(chuàng)傷,綜合過錯程度、侵權情節(jié)、精神傷害等因素酌情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注意:本案法院雖酌定1萬元撫慰金,但明確說明主要系基于懲戒違背公序良俗行為而非完全滿足因果關系嚴格標準,這屬于少數給予象征性精神賠償的判例,不能類推所有被騙戀愛案都能拿到精神損失費。
第三,簽了《分手補償協(xié)議》承諾賠幾萬十幾萬不等于法院必然全額照判,若原告以合同糾紛起訴且協(xié)議無顯失公平或受脅迫可訴請履行。
若原告以人格權侵權糾紛起訴,法院按侵權責任要件審查,補償協(xié)議可作為被告自認過錯及原告受有精神創(chuàng)傷的佐證,但賠償金額仍由法官依侵權酌定而非直接按協(xié)議金額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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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鎖定金額建議以合同糾紛另行或一并主張,且僅憑口頭“我給你寫個10萬補償”無實際部分履行或見證較易被推翻。
綜上,法院判決郭勇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朋友圈道歉7日,駁回原告其余訴訟請求。
遇到瞞婚騙戀,先留好聊天記錄、身份查證線索、分手協(xié)議和就醫(yī)材料——法律能給你的救濟比罵一句“渣男”多,但證據決定了你能拿到多少。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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