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國民黨臺南市黨部副主委莊占魁等人,被控利用黨員名冊偽造綠營民代王定宇、林俊憲罷免案提議人名冊,臺南地院10日下午宣判,認定偽造名冊共3663份,其中130名提議人甚至早已死亡,莊男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另10名被告分別判刑6月至1年7月,均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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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莊占魁是國民黨臺南市黨部副主任委員,洪、劉、黃、施、林、王、劉及陳等人為黨工,胡姓男子則為王定宇罷免案領銜人。法院認定,莊占魁2025年1月20日晚間,接獲國民黨中央組發會組織部徐姓主任電話,指示臺南市罷免對象為林俊憲及王定宇,兩案第一階段提議人名冊各3000份,須于2月1日送交中央黨部。
莊男隔日召集干部開會分配責任份數,要求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劉男等人明知春節將至,難以通過合法方式在10天內達成目標,仍利用公務電腦下載黨籍系統名冊,或使用職務上持有的紙本黨員名冊,未經本人同意抄寫個資,并在“簽名或蓋章”欄偽造署名。
法官稱,王定宇罷免案可確認偽造提議人名冊1679份,其中70名提議人已死亡;林俊憲罷免案偽造1934份,其中60人已死亡。林俊憲罷免案因提議人數不足遭通知補件后,又偽造50份送交“中選會”,合計3663份。
法院指出,莊、劉等人涉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及行使偽造私文書,從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斷。至于冒用死者部分,因“個資法”原則上保護生存自然人,因此僅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法官認為,莊男所犯2罪,各判1年10月,應執行2年、緩刑5年,須在判決確定后3年內向公庫支付60萬元(新臺幣,下同)、接受6場法治教育,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其余被告部分,分另被量刑6月至1年7月,全數半緩刑2至5年;各被告另須向公庫支付1萬至20萬元不等金額,接受法治教育并付保護管束。
針對國民黨多名黨工被控在大罷免中偽造文書,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曾痛批,賴清德當局秋后算賬、司法追殺在野黨,民進黨罷免失敗后,動用檢調體系針對國民黨基層,把司法當成政治斗爭工具。國民黨絕不退縮,將持續對抗至 2028年“大選”,集結全黨力量反擊當局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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