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聯(lián)署案,被近200名黨代表的簽名,硬生生推到了7月25日的全代會桌上。目標只有一個:廢掉那條讓高層能隨時“空降”候選人的“征召”霸王條款。
這條規(guī)矩,像個幽靈,在黨內(nèi)盤踞多年。
它意味著,初選可以不算數(shù)。基層黨員跑斷腿投出的人,高層幾個人在密室里開個會,就能直接換掉。最狠的一次,就是當年的“換柱”,明明初選都過了,硬生生被臨陣換馬,整個陣營當場炸裂。
結果就是,前面的人辛辛苦苦打比賽,后面的人直接被“保送”進決賽。前方士氣崩潰,后方人心渙散,兩次大選,都是在自己人打自己人的內(nèi)耗里,一敗涂地。
選輸了,更是一絕。黨主席拍拍屁股,不用下臺。一群人關起門來“深刻檢討”,檢討完了,下次還犯。權力在上頭,責任在底下。
但這次,有人不想再玩了。
這張近200人聯(lián)署的提案,就像一把捅向舊體系的刀子。它明明白白地寫著:以后,誰贏了初選,誰就上,誰也別想靠開會把人換下來。輸了,黨主席就得擔責下臺。
7月25號,臺北。這一票投下去,將不再是一次普通的會議。
它決定了2028年,國民黨是繼續(xù)讓幾個人在密室里拍板,還是把選擇權,真正還給所有黨員。
說白了,這根本就不是什么路線之爭。
這不過是在問一件事:一個總是輸在“自己人”手里的團隊,到底是規(guī)則錯了,還是制定規(guī)則的人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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