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焦作兩網民因擺拍"帶娃送外賣"等虛假賣慘視頻被行政處罰,引發人民日報等媒體集中評論。本文梳理其中的法律邊界。一、基本事實據焦作市武陟縣公安機關通報,荊某、亢某為吸粉引流,自2026年以來自編自導"我在河南帶著孩子送外賣""單親媽媽送外賣"等虛假劇本,刻意渲染生活艱辛博取同情,累計發布相關短視頻90余條,轉評贊總量超千萬,并通過平臺流量分成、帶貨等方式變現。經外賣平臺核驗,二人并無真實外賣配送經歷。6月5日,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相關視頻已刪除。二、相關法律紅線其一,《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將嬰幼兒置于擺拍場景充代人設道具,觸碰法律與倫理底線。其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9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拘留并可以并處罰款。以虛構情節大范圍網絡擴散,社會危害性明顯。其三,《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禁止制作、發布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及低俗內容。其四,若以虛假人設騙取打賞、捐助或帶貨獲利達到相應數額,可能觸及《刑法》詐騙罪。三、平臺治理責任遏制"賣慘引流"亂象,平臺不可"只分成不負責"。應加強對弱勢群體求助類內容的事實核驗,及時處置違規賬號、防范擺拍者"換馬甲"復出,運用技術手段識別擺拍與未成年人出鏡,并對虛假營銷收益予以管控。四、公眾如何理性應對對極端"慘情"內容保持審慎,先求證再共情;公益捐助走正規渠道;遇疑似虛假擺拍,可通過平臺舉報及12377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反映。本文為普法分析,基于公開報道梳理,不構成針對具體個案的法律意見。作者:夏燕峰律師,上海錦坤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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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焦作兩網民因擺拍"帶娃送外賣"等虛假賣慘視頻被行政處罰,引發人民日報等媒體集中評論。本文梳理其中的法律邊界。
一、基本事實
據焦作市武陟縣公安機關通報,荊某、亢某為吸粉引流,自2026年以來自編自導"我在河南帶著孩子送外賣""單親媽媽送外賣"等虛假劇本,刻意渲染生活艱辛博取同情,累計發布相關短視頻90余條,轉評贊總量超千萬,并通過平臺流量分成、帶貨等方式變現。經外賣平臺核驗,二人并無真實外賣配送經歷。6月5日,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相關視頻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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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法律紅線
其一,《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將嬰幼兒置于擺拍場景充代人設道具,觸碰法律與倫理底線。
其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9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拘留并可以并處罰款。以虛構情節大范圍網絡擴散,社會危害性明顯。
其三,《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禁止制作、發布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及低俗內容。
其四,若以虛假人設騙取打賞、捐助或帶貨獲利達到相應數額,可能觸及《刑法》詐騙罪。
三、平臺治理責任
遏制"賣慘引流"亂象,平臺不可"只分成不負責"。應加強對弱勢群體求助類內容的事實核驗,及時處置違規賬號、防范擺拍者"換馬甲"復出,運用技術手段識別擺拍與未成年人出鏡,并對虛假營銷收益予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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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眾如何理性應對
對極端"慘情"內容保持審慎,先求證再共情;公益捐助走正規渠道;遇疑似虛假擺拍,可通過平臺舉報及12377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反映。
本文為普法分析,基于公開報道梳理,不構成針對具體個案的法律意見。作者:夏燕峰律師,上海錦坤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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