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旗縣地處南陽盆地東緣,有121萬畝耕地,是全國產糧大縣。2025年,這個常住人口約54萬人口的縣城,全年GDP241.4億元,第一產業增加值為56.44億元。
2019年至2020年,社旗縣花費近億元招標建設了朱集鎮高標準農田整治項目。時隔5年,該項目被指質量有問題。
2026年7月初,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對朱集鎮高標準農田整治項目進行實地走訪,發現不少提灌站、大口井內未見水泵、管道等設施,疑似地埋管位置未實際接通。
對此,當地多名村民質疑該項目提灌站等設施系樣子工程,因水泵、電力設施未配套,導致不少灌溉設施始終未實際使用等。
而參與該工程驗收的社旗縣水利局專家張某則表示,村民所說不準確,項目驗收時,提灌站、大口井等均配備了電力設施,也安裝有水泵。水泵由設施所在地頭的村民管理,可以收回自己家。
記者深入調查發現,該項目存在“非法轉包”、層層分包、買標賣標等問題,近億元的項目被人借用資質承接,后拆分為100個左右的標段,參建施工隊通過抓鬮確定建設位置,墊資實際建設。
田間機井——
用電量為“1”的電表與無人維修的水泵
機井灌溉需“飛線”接入150米外電表箱
從南陽東站駕車向東北方向行駛約50公里,便抵達社旗縣。朱集鎮位于社旗縣的東南方向,距離縣城約30公里。
5年前,社旗縣在朱集鎮花費近億元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權威信息顯示,僅水利設施一項,當年便建設了含水泵配套的大口井64座,配備水泵的機井246眼,提灌站14座,無塔供水罐9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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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朱集鎮的田間地頭,仍可看到這些設施,但是否使用,能否正常使用,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實地走訪,發現存在設施養護不到位問題,部分水利設施被指從未配套水泵、電力設施。
田間機井位于耕地的地頭,由水井、潛水泵、井堡、井堡操作柜以及電力設施組成。操作柜內有電表、電力設施開關等。
在耿莊村附近,有兩處機井均安裝了電力設施,但一處沒有電表一處有電表。附近村民說,只要打開附近的電閘,這些機井就可以使用,但機井配的水泵已經更換多個,“官方給安裝的水泵,大約使用一年時間就壞了,一直沒人修。”為了灌溉,他自費更換了水泵,“都已經換了好幾個了。”
在大梁莊村附近,記者注意到,有機井啟動需要連接外接電纜。這根電纜穿過林地,接入距離該機井約150米的一村宅外側的電表。這戶村民說,是因為機井用電需要連接電表,才能確認用電量。至于為何不使用操作柜內的電表設備,他表示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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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泥河趙村附近,記者隨機調查了田間的三處機井,發現啟動后均無法正常出水。一處機井的電表,顯示用電量為“1度電”。對此,多位受訪村民稱,有些機井有用,有的則不出水,具體原因不清楚。
根據該項目的結算審核造價顯示,246處機井的總造價為1531萬余元,平均每眼機井的造價為6萬余元。
提灌站與大口井——
記者實地走訪12座提灌站僅1座可使用
村民質疑提灌站是樣子工程,從未配置水泵
“反映的次數太多了,那么貴的無塔供水器和提灌站,擺在那里幾年了,沒法用。”朱集鎮連莊村的村民王先生有些無奈。
王先生所說的無塔供水器,位于流經連莊村的毗河附近。記者現場看到,這是一個約20立方米的罐體,進水端系一旁的豎井式提灌站,通過管道、水泵連接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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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說,他們村附近有4個提灌站,這是其中之一,“剛建成前兩年,這個提灌站可以灌溉不少莊稼地,但后來不知是水泵還是管道出問題,就沒法用了。”他給村干部反映多次,但對方也沒辦法,說去申請指標,一直沒結果,“這么貴的東西,閑置到這里多可惜。”如今,他需要從家里拉電線,用自己的水泵灌溉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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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線的機井
送審結算清單顯示,豎井式提灌站有14座,每座含水泵設施造價10萬余元。無塔式供水罐有9座,每座造價29000元。
記者走訪了連莊村、李庵村、沙河張村、鐵匠樓村等村落,找到了其中的12座提灌站,根據周圍村民講述,僅有連莊村的1座提灌站設施齊全,有村民稱在自行維修后,仍可正常使用。其余10座提灌站現場沒有管道、水泵等設施,部分設施附近可見疑似被破壞的電纜。
在李庵村,記者找到5座提灌站,其中沿鐃良河建設了4座。附近多位村民表示,這些提灌站從最開始就沒有水泵,也沒有實際使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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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撥款修建的設施,沒有扯電(拉電線),也沒有水泵,是樣子工程。”另一名村民質疑道。他指向河道旁安裝在拖拉機上的抽水泵,“臨近河道的耕地,我們用這個設備抽水。因為沿著河岸管道是斜的,抽的水量大;自己把泵插到提灌站抽水,是垂直抽,水量小。”
在沙河張村,村民也表示,村附近的提灌站近年來沒有看到人使用,“它也沒有設備,什么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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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灌站的操作柜找不到了,井口被植被隱隱覆蓋
在鐵匠樓村與陳臺村交界處,一名村民表示,這些沿河修建的提灌站,如果沒有安裝無塔式供水罐,作用不大,“枯水期,提灌站也沒水;豐水期,提灌站沒水泵,大家用自家的水泵,從河里直接抽水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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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記者還在李庵村、王莊村、泥河趙村、姚爽村、鐵匠樓村等處查看了近10處大口井,大多沒有看到水管、水泵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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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結算清單顯示,這些大口井的造價,每眼近10萬元。
養護不到位?——
縣水利局:水利設施利用率達不到原先設計標準
轄區派出所:灌溉機井、配套電纜大面積被盜損毀
對于村民的說法,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曾參與該項目驗收的社旗縣水利局專家張某,他表示,當年驗收時,提灌站等設施肯定安裝了水泵等設施,“有的水泵是用電啟動,有的則是用柴油動力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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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表示,提灌站等水利設施都由專門的設計公司設計,是有設置必要性的。如果村民都直接在河里抽水,會和整體的項目不符,肯定不行。村民所稱枯水期無法使用,與事實不符,“天旱的時候,上游水庫就要放水抗旱,河道里還會有水。”
“老百姓不一定理解該項目,該項目目的是提高產能,并不只是種莊稼,還要種植蔬菜、煙葉等。”張某解釋道,該灌溉項目目前肯定用不上,因為不干旱。村民認為設施設計不合理,但這些設施在設計時,都走訪考察過群眾,如果不合理,當年的設計評審都無法通過,“這些水利設施肯定能發揮作用。現在有這些設施,就不會出現顆粒無收的問題。”
張某稱,該項目的地埋管、水泵、電纜等設施,部分遭遇了盜竊,屬于后期管理不善。村民質疑沒安裝水泵等設施,與實際情況不符。他解釋道,有些水泵是活動的,一直放在提灌站等,會生銹,甚至可能被人偷竊。這些設施由村里的專人負責保管,村民使用需要在村委的監督下進行,可能有些麻煩,有些人就不用了,“也有可能保管水泵的村民出去打工了,用水泵的村民找不到。”目前,該水利設施的使用率達不到原先的設計標準。
對此,記者從朱集鎮派出所獲悉,當地農田灌溉機井、配套電纜存在大面積被盜損毀情況,不少村組田間設施遭盜割破壞,僅遺留空井管;少數未被盜走的設備因線纜裸露、進水短路導致燒毀報廢。村管護人員陸續向派出所報案,累計報案9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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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應連接提灌站與耕地的地埋管
根據報警記錄顯示,2020年9月至2026年5月,共有11條報警記錄明確提及水泵被盜,其余多為線纜被盜案件。今年1月4日,有人報警稱,在朱集鎮袁灣村,井里的水泵和附近的無塔罐被盜,前日下午5時還看到。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注意到,走訪中未見水泵等設施的大口井、提灌站數量近20處,高于朱集鎮派出所的11條水泵被盜報警記錄數量。
非法轉包——
億元項目由個人承接,后拆分為100個標段
施工隊抓鬮決定建設位置,有人曾花錢買標
高標準農田是指通過土地整治、設施完善和生態優化形成的旱澇保收、高產穩產耕地,具有集中連片、土壤肥沃、抗災能力強等特點,對我國加快現代化良田建設,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夯實國家糧食安全根基具有重要意義。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深入調查發現,社旗縣朱集鎮的高標準農田整治項目,存在非法轉包、層層分包等問題。
該項目的發包方系社旗縣當地國企“社旗縣興華土地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中標單位系“河南省廣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標金額為9615.7萬余元,約定工期365天。
參與該項目建設的知情人士表示,該項目的實際建設方為“田某”個人,其借用了“廣宇公司”的建筑資質拿標。拿到標的后,田某將近億元的項目,拆分為100個左右的標段,然后把施工隊召集到朱集鎮街道上的項目部,讓施工隊以抓鬮的形式,確認建設的位置。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一名原項目部工作人員處拿到一份《現場負責人通訊錄》,也印證了該說法。該通訊錄中,共提及了73個標段,涵蓋道路隊40個、橋涵隊6個、機井隊13個、大口井隊7個、土地整理隊7個,但未提及電力設施建設、安裝,提灌站建設等標段的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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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施工隊負責人表示,他們均與廣宇公司無關,部分施工隊為了得到田某分發的標段,曾花錢買標。一名施工隊的包工頭張某表示,自己曾花10.5萬元買標。他稱,施工路段都需要托關系花錢,只是花錢多少的問題。
對此,廣宇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廉某表示,田某與廣宇公司無關,他們中標后,該項目被社旗縣某領導指定給了田某,“地方壓得你沒辦法,以前政府都這樣搞,我們也是當不了家。”
在項目竣工后,該項目的送審決算造價調整為1.0032億元。經審減,最終審核結算造價為9934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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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24日,發包方興華公司將99340846.13元工程款全額支付。
2020年12月9日,社旗縣自然資源局出具《關于社旗縣朱集鎮高標準農田整治項目驗收合格的通知》,同意該項目工程質量通過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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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1月29日,南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評定,認為該項目基本合格。
管理混亂——
多個施工隊因20%扣費向業主方與上級舉報
縣自然資源局認為系公司內部糾紛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多方了解到,由于該項目非法轉包、層層分包,且因在施工隊入場時未簽訂詳細的合同,引發了諸多糾紛。其中,一名施工隊的包工頭張某某,認為田某未足額支付工程款,多方投訴后獲得了28萬元轉賬。同日,他被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刑拘,后被南陽市臥龍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3年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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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多名施工隊負責人表示,施工隊入場時,與田某、廣宇公司均沒有簽訂合同,導致后續錢款結算存在爭議,且總工程款被扣稅費、管理費等20%左右,“如果有協議,我們看到利潤低,就不會干。這個項目干完,我賠了4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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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20人簽字的《聯名舉報信》提及,田某向各施工隊收取的招標代理費、驗收費、管理費、稅費、審計費等,均系全行業最高標準,總計20%左右,且未按照中標價給施工隊結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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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工頭張某某的一張《結算單》顯示,其總工程款為76.79萬余元,需要扣除稅費19%,分別為增值稅12.5%,管理費3%,抵扣3.5%,此外還扣除了24143元的代理費、檢測費、審計費、資料費等。
此外,在修路款方面,田某給各施工隊的結算為3.5米道路每米600元,但送審結算清單顯示,約為每米622.89元。
對此,社旗縣自然資源局的一份《調查報告》稱,張某某等人均屬廣宇公司下屬施工隊,其糾紛為公司內部糾紛,經雙方協商,工程款已經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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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宇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廉某則表示,張某某獲刑后,與田某產生矛盾,一直在投訴田某。社旗縣原縣委書記余廣東落馬,也與此事有關。
2026年5月13日,河南省紀委監委發文,余廣東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中提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他在2014年3月至2021年7月期間,任職社旗縣委書記。
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財產辯護研究中心主任胡磊表示,該案涉行為構成違法掛靠與肢解式違法轉包,違反《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強制性規定。田某借用廣宇公司建筑資質中標項目,屬于掛靠行為,案涉中標依法無效;其承接工程后拆分數十個標段,以抓鬮、有償賣標方式交由無關聯施工隊施工,系典型的肢解轉包,賣標牟利屬非法轉讓中標項目。發包方未盡監管職責,相關主體應承擔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責任,情節嚴重可涉嫌刑事犯罪。
7月9日,社旗縣聯合工作組發布情況說明稱,針對近期網民和媒體反映的涉我縣朱集鎮2019年農田整治項目相關問題,全面開展調查核查,并組織專門力量對問題設施進行搶修。
目前,朱集鎮已整修提灌站8座、大口井6眼,對其余問題設施正在加快整改;縣紀委監委已對涉及的14名干部啟動問責;公安機關已對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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