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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建立未來產業投入增長和風險分擔機制,培育發展未來能源、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具身智能、腦機接口、6G等未來產業”。未來產業由前沿技術驅動,是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的主陣地,關乎我國在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的戰略主動權。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和實體經濟的血脈,其服務質效決定了未來產業的孵化速度與發展高度。未來產業的獨特性對傳統金融體系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強金融創新,提升金融服務未來產業發展的效能。
未來產業的技術屬性與發展規律使其對金融的需求呈現出鮮明特征。第一,資金需求周期長,階段特征鮮明。從產業發展規律看,培育未來產業需跨越從基礎研究到商業化應用的全過程,孵化周期長、風險大,天然地需要資金高密度、超長期投入。從產業發展階段看,未來產業相關企業在不同階段的融資需求差異鮮明。在初創與研發階段,企業以技術攻堅為主,亟需能夠承擔高風險并分享高回報的天使投資與創業投資。在成長與市場拓展期,企業重心轉向產能建設與市場推廣,對流動資金需求迫切,需要靈活的銀行信貸、債券融資、產業投資基金等混合型資本的支持。在成熟與規模化發展階段,企業需要借助多層次資本市場,通過首次公開募股、并購重組等資本運作,實現價值最大化與資源優化配置。
第二,風險管理需求復雜多樣。未來產業立于技術與市場的交匯前沿,不僅面臨傳統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合規風險,還需應對技術風險、市場風險等,對風險管理的需求格外迫切。技術風險是未來產業面臨的首要風險。隨著技術迭代節奏持續加快,前期巨額投資隨時可能因技術路線誤判、核心技術被替代、研發失敗而迅速貶值。市場風險同樣不容忽視,一項領先的技術能否轉化為市場認可的產品存在巨大不確定性,可能因市場接受度低、商業模式不清晰、產業競爭格局調整、宏觀政策環境變化而無法帶來收益。
第三,金融服務需求呈現出場景化與跨領域的趨勢。“場景化”需求,即未來產業發展需要金融提供“一產一策、一企一策”精準滴灌服務。例如,在量子科技等前沿基礎研究領域,不僅需要能夠穿越周期的耐心資本,更需要創新性地配套研發失敗保險、知識產權證券化等風險分擔工具,為“從0到1”的科技突破保駕護航。對于生物制造與氫能這類涉及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的產業,則需要適配重資產屬性的綠色金融工具,如綠色債券、基礎設施公募REITs、定制化項目融資方案等。“跨領域”需求,即未來產業的發展要求金融突破傳統產業邊界,形成“金融+”的綜合服務生態。以腦機接口、具身智能等與社會倫理緊密交織的產業為例,金融服務已遠超資金融通本身,更要提供涵蓋產品責任險、合規科技支持,以及將倫理審查嵌入投融資決策的綜合服務體系,使金融真正成為引導科技向善的積極力量。
當前,金融服務未來產業仍面臨一些現實挑戰。例如,資金供給與產業發展階段不銜接,資產估值與風險管理能力存在短板,金融產品服務不夠專業精準等。為此,應多措并舉加強金融創新,提升金融服務未來產業發展的效能。
完善多層次、接力式資金供給體系。樹立全局思維,推動政府、金融機構、社會資本協同發力,圍繞未來產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與市場拓展等環節的資金需求,構建全生命周期、全產業鏈條的一站式資金供給體系。首先,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引導各類政府產業引導基金以一定比例支持未來產業,建立健全政府科技研發資金、政府產業引導基金與市場化投資基金的聯動機制。鼓勵社保基金等長期資本投資,用好政策性銀行中長期貸款,加大投向未來產業具有戰略意義的細分領域和薄弱環節。其次,打造“股貸債保”接力的金融服務體系,滿足不同生命周期階段的資金需求。對初創期企業,探索“貸款+外部直投”等投貸聯動模式,并配套財務規劃、政策咨詢和綜合性保險等服務。對成長期企業,重點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拓展市場與優化資金流。對成熟期企業,加強產業鏈投融資與上市培育,提供并購融資等服務,助力專精特新企業發展。最后,提供全產業鏈金融服務,滿足多元經營主體需求。探索涵蓋核心企業、上下游企業甚至終端消費者在內的全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服務模式,推動金融資源在開發、生產、加工、銷售等各環節合理流動,推動形成更具前瞻性、針對性和包容度的未來產業投融資服務體系。
建立適配未來產業的評估能力。在資產估值方面,鼓勵金融機構在創新創業活躍地區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立足區域未來產業發展特色,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務。以數字金融為抓手,建立以技術成熟度、知識產權價值、研發能力、市場潛力為核心的資產估值體系,實現對企業家資源的高效篩選和產業項目的科學甄別,更好提升未來產業投融資效率和促進成果轉化。在風險管理方面,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整合專利研發、產業鏈供應鏈、市場需求、企業信用記錄等多維數據,構建企業風險動態評估與監測平臺,提升風險識別的前瞻性與精準性。建設數字化監管平臺,推動跨機構、跨區域的信息共享與風險協同處置機制,保障金融支持未來產業發展的穩健性與可持續性。
創新專業化、場景化金融產品。重點圍繞集成電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低空經濟、生物制造、未來能源等領域,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鼓勵銀行機構擴大創業型科技型企業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投放,創新研發貸、成果貸、知識產權質押貸、研發設備融資租賃等產品。引導保險機構開發覆蓋創新創業全流程的保險產品,為培育未來產業提供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鼓勵商業銀行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以及保險機構、社保基金、信托公司等按照有關規定為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提供長期資金支持,鼓勵開發設立未來產業主題投資基金產品。同時,鼓勵金融機構聯合律所、咨詢機構,提供倫理審查、數據安全、法規政策等綜合顧問服務。
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資本形成的制度環境。在績效評價方面,鼓勵金融機構建立適應未來產業特征的績效評價制度,研究制定政府投資基金盡職免責清單,遵循基金投資運作規律,明晰容錯邊界。在政策協調方面,加強政府部門的協調聯動,建立基于企業創新創業能力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確保政策取向一致、相互銜接、形成合力。優化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進一步加大對未來產業領域的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在保障制度方面,完善知識產權定價、交易和司法保護體系,構建全國性技術交易市場、人才共享數據庫與金融資本對接平臺。支持高校探索構建學科交叉融合培養新模式,培育復合型金融人才。培育崇尚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的市場文化,引導各類資本關注長期技術價值和產業成長性,為未來產業發展營造包容審慎的金融環境。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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