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官網發布行政處罰公示,山東天德堂藥業有限公司因生產車間安全設備防護缺失,安全管理不達標,被依法處以1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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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處罰決定書文號為(魯聊陽)應急罰〔2026〕31號,處罰決定作出時間為2026年6月30日。涉事企業山東天德堂藥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徐猛。
執法檢查明確具體違法情形:企業車間蒸球電機轉動部位未設置防護罩,屬于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違法行為。電機轉動部位缺少防護罩,極易造成操作人員衣物卷入、肢體磕碰卷入等機械傷害事故,屬于典型的物的不安全狀態,直接威脅一線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監管部門可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整改的,罰款額度將提升至5萬元至20萬元,同時追責直接管理人員,情節嚴重可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本次處罰參照《山東省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第18號第A檔標準裁量,最終作出1萬元罰款決定。
來源:轉載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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