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東莞市《關于促進本市停車資源共享利用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在交通運輸局官網正式發布。自發布之日起3年內,東莞各鎮街(園區)作為實施主體,調研摸清相關區域停車資源供需狀況,推進全市共享停車設施信息數據動態聯網。
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鎮(街道)屬企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去年8月,《關于促進東莞市停車資源共享利用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對外公開征求意見。聚焦住宅小區、醫院、學校、商業街區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東莞將挖掘周邊各類停車資源,緩解重點區域停車供需矛盾。
時隔近一年,《指導意見》正式出爐,明確由東莞各鎮街(園區)作為實施主體,充分發揮社區(村居)在停車共享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統籌停車資源供需關系,構建停車供需雙方對接協商機制,做好跟蹤協調服務;利用全市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系統,推進全市共享停車設施信息數據動態聯網,建立多方數據交換共享機制,實現動態發布共享停車設施相關信息,支持開發共享停車服務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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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指導意見》,東莞各鎮街(園區)根據市部署要求,全面梳理轄區內居住區、商業、辦公、醫院、學校、文體旅場所等停車矛盾突出區域的停車需求,并調研摸清相關區域停車資源供需狀況,圍繞行政企事業單位停車資源共享主體,落實停車資源共享實施計劃,明確具體推進項目和時間節點,確定停車資源共享名錄清單。
其中,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鎮(街道)屬企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在保障內部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應將其全部或部分停車設施錯時對外開放,率先落實共享停車責任。鼓勵文體旅場所、商業設施、寫字樓等停車設施在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
同時,鼓勵居住社區以鄰里互助的方式內部共享停車資源,或在保障安全和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前提下,錯時向社會開放停車設施;鼓勵居住社區居民夜間充分利用周邊道路或周邊單位的閑置車位停放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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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住宅小區、醫院、學校、商業街區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東莞將挖掘周邊各類停車資源,緩解重點區域停車供需矛盾。圖為市中心區的十字路口的車流。(南都資料圖)
共享停車原則上實行“有償共享”深化數據應用
《指導意見》明確,共享停車原則上實行有償共享,可根據規定標準按次、按時收費,或實行包月、包季、包年等方式收費,同時停車設施共享單位需做好共享停車收費價格公示。
具體而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共享停車位收取的停放服務費,應按嚴格執行市發展改革部門制定的社會公共(公益)性配套停車設施類別政府指導價,收益全額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開放時段,原則上為工作日下班時間和非工作日全天,鼓勵全時段開放;重要節假日可免費開放,以緩解重點區域停車壓力。
此外,鼓勵各類社會停車設施以優惠價格向特定時段有停車需求的群體開放停車資源,提供錯峰停車共享服務,共同緩解重點區域停車壓力。
《指導意見》強調需深化數據應用,東莞市有關單位、各鎮街(園區)及停車設施運營單位應將所轄范圍內共享停車設施的位置、數量、時段、收費價格及停車設施動態信息等上傳到市停車信息管理系統,依托“i莞家”APP建立共享停車發布平臺,聯動共享停車供給、需求及服務各方,動態向社會發布共享停車資源信息,實現共享車位信息查詢、車位預約、導航等功能。
采寫/攝影:南都N視頻記者莫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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