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濤)7月16日,湘潭市應急管理局通報一起安全評價機構出具失實報告典型案例,安評機構湖南某安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故意隱瞞重大安全隱患、出具虛假達標結論,被依法責令停業整頓15天,并處4萬元罰款。該案系湘潭市深化“查企業、倒查中介”全鏈條監管模式的重要成果。
2022年7月5日,執法人員在對湘潭縣某彩印有限公司開展輕工行業隱患排查時發現異常。經立案查明,涉事安評機構為該公司出具的《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存在兩處嚴重失實:一是將實際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油墨的倉庫違規按一般倉庫評價,對未分區存放、未使用防爆電器、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等重大隱患視而不見,直接給出“條件符合”結論;二是對存放乙酸乙酯等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未獨立設置、同樣缺失報警及防爆設施的問題,未提出任何整改意見即認定合格。
以上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依據相關法律條款及《湖南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湘潭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上述處罰。
“本案暴露出第三方服務機構‘放水’評價的巨大危害——失實報告或成為掩蓋爆炸火災風險的‘遮羞布’。”相關人士分析,該案的辦理可謂打破以往僅查處生產企業的傳統,倒逼中介機構壓實法定責任,明確警示安全評價必須堅守客觀真實底線,嚴防弄虛作假,堅決從源頭鏟除事故隱患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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