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陳璐)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聯合印發《關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中充分發揮銀發力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實踐需求,明確退休同志參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十項重點工作:社會調查、矛盾化解、擔任人民陪審員、陪同參與部分訴訟活動、教育引導、心理疏導、家庭教育指導、救助幫扶、判后回訪、普法宣傳等。
《意見》強調,務必堅持黨的領導,強化問題導向,做到依法依規、因案因人施策,根據退休同志專業特長、工作經驗,依據自覺自愿、量力而行原則,合理安排工作任務和時間。
記者注意到,《意見》對退休同志參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程序予以規范,就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服務保障、注重經驗總結等提出明確要求。例如,《意見》指出,參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相關工作的退休同志,若具備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相適應的法律、教育、調解、心理疏導等方面的知識和經驗,有教師資格、法律職業資格、心理咨詢師資格等證書者優先;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能夠勝任相應工作任務;無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犯罪及其他不適宜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情形。
下一步,各級人民法院、教育、民政、司法行政、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部門將認真落實《意見》要求,積極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退休同志投身未成年人司法保護事業,全力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編輯 張磊
校對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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