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國聯合聲明的墨跡還沒干透,俄羅斯就把話挑明了——不承認這份裁決的程序合法性,域外勢力不該插手南海。
這不是一句隨口的外交辭令,而是一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在法理層面作出的清晰站位。7月12日那份聲勢浩大的14國聯合聲明,正在被一個個事實擊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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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俄羅斯外交部發言人扎哈羅娃在例行記者會上就南海仲裁案問題正式表態。據新華社7月16日報道,扎哈羅娃的發言信息量極大,核心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句話:
第一句:俄方不承認"南海仲裁案裁決"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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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哈羅娃明確指出,眾所周知,中方未參與所謂"仲裁",并堅定認為所謂"仲裁庭"缺乏管轄權。鑒于中方不同意通過所謂"裁決"解決南海有關爭議,因此俄方不承認其程序的合法性。
這句話的分量在于,它直接從國際法的"國家同意"原則出發,否定了裁決的程序正當性。在國際仲裁領域,"國家同意"是管轄權成立的基本前提。沒有當事國的同意,仲裁庭本身就不具備管轄權,由此作出的裁決自然喪失法律效力。俄方的這個定性,是對14國聯合聲明所宣稱的"裁決具有最終性和法律約束力"的直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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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句:南海有關爭議應通過政治外交途徑解決。
扎哈羅娃表示,俄方主張在國際海洋法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基礎上通過政治外交途徑解決相關爭議。這個表述與中方長期以來堅持的立場高度一致——南海問題應當由直接當事方通過友好協商和談判解決,而非借助外部司法程序進行政治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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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句:反對域外勢力干涉南海問題。
扎哈羅娃特別強調,俄方立場并非出于政治考量,而是純粹的法律立場,其依據為"國家同意"原則。這句話看似平淡,實則鋒芒畢露。它同時回應了兩個層面的質疑:一是俄方的表態有獨立的法理支撐,并非簡單的政治站隊;二是將14國聯合聲明中那些遠離南海的域外國家,悄然推到了"干涉者"的位置上。
值得注意的是,俄羅斯的這次表態并非即興反應,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正式外交立場宣示。從7月12日14國聲明發布,到7月15日俄方正式回應,間隔了整整三天。這三天時間里,俄羅斯外交部顯然對聲明的法律論據進行了充分研判,最終選擇在例行記者會這一正式場合,以發言人的身份給出了系統性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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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7月12日這份聯合聲明本身,它的陣容看起來很龐大,但仔細一數就能發現問題所在。
14個國家中,"五眼聯盟"的五個成員國全數到齊,外加日本和7個歐洲國家。除了當事方菲律賓以外,其余13國全部是域外國家——沒有一個國家的海岸線在南海周邊。
2026年5月的東盟峰會提供了更加直接的證據。峰會在菲律賓宿務舉行,菲律賓作為當年度輪值主席國,按外交慣例對議程擁有相當大的主導權。峰會最終通過的《東盟領導人海上合作宣言》中,雖然提及了18次《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但"南海仲裁案裁決"五個字一次都沒有出現。
這種"遠親熱鬧、近鄰冷淡"的局面說明了什么?說明真正生活在南海周邊、每天與這片海域打交道的國家,對這份裁決的態度遠沒有那些萬里之外的國家那么熱衷。它們更清楚,地區問題靠域內國家協商解決,才是維護和平穩定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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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場圍繞南海仲裁案十周年的外交博弈中,日本的表現格外引人關注。
7月12日當天,日本不僅參與了14國聯合聲明的聯署,外務大臣茂木敏充還單獨發表了一篇專門針對這份裁決的長篇談話。據央視等媒體報道,茂木在談話中宣稱裁決"最終且具有法律約束力",并高調表態日本是"南海事務的利益攸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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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對此迅速作出了反應。7月12日當晚,外交部亞洲司負責人緊急約見日本駐華使館首席公使,提出嚴正交涉。外交部發言人隨后發表針對性談話,直接用沖之鳥礁的案例揭露了日本"說一套、做一套"的雙重標準。
但日本的動作遠不止停留在口頭層面。
近年來,日本在南海周邊的軍事布局明顯加速。2025年,日菲《互惠準入協定》正式生效,為日本自衛隊進出菲律賓打開了制度通道。2026年1月,外務大臣茂木敏充親赴馬尼拉與菲律賓外長簽署防務合作協議。4月,日本通過內閣決議解禁殺傷性武器出口。5月,防衛大臣小泉進次郎訪問菲律賓,雙方確認推進驅逐艦等防務裝備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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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標志性的事件發生在今年的美菲"肩并肩"聯合軍演中。日本首次以正式成員身份大規模參演,派出約1400人及多型主力裝備。期間,日本88式岸基反艦導彈在菲律賓進行了實彈發射——這是二戰結束以來,日本首次在海外發射進攻型導彈。
從發表外交聲明,到簽署防務協議,再到海外發射進攻型導彈,日本的動作呈現出明確的遞進態勢。新華社7月14日發表時評指出,日本頻頻攪局南海的真實意圖,并非其所標榜的"維護國際法治",而是借南海問題打開海外軍事擴張的新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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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俄羅斯7月15日的表態,恰好在時間上形成了對14國聲明和日本單獨談話的直接回應。一方是14個域外國家高調站臺一份十年前的裁決,另一方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從法理上否定其程序合法性——這種對比本身,就已經說明了很多問題。
事實上,國際社會對這份裁決的態度遠非14國聲明所試圖呈現的那樣"一邊倒"。據外交部此前發布的信息,已有上百個國家和國際組織明確表示理解和支持中方在南海問題上的立場。東盟九國的集體沉默、俄羅斯的法理否定,加上眾多發展中國家的理解支持,構成了國際社會對南海問題的真實態度圖譜。
說到底,一份裁決能不能成為"國際準則",不是14個域外國家說了算的。它需要經得起法理的審視,經得起當事方的檢驗,更需要得到地區國家的認可。而這三條標準,那份裁決一條都沒有達到。
正如扎哈羅娃所說,俄方的立場并非出于政治考量,而是純粹的法律立場。"國家同意"原則是國際法的基石,不是哪幾個國家發一份聯合聲明就能繞過去的。
值得深入探討的是,俄羅斯外交部此次反復強調的"國家同意"原則,在國際法體系中究竟意味著什么。
"國家同意"原則是現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也是國際司法和仲裁制度得以運行的根本前提。簡單來說,任何國際仲裁機構要對一個主權國家行使管轄權,必須首先獲得該國的明確同意。這一原則在1945年《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院規約》中都有明確體現——國際法院對爭端的管轄權以當事國同意為基礎,任何國家不得被強制拉到自己不認可的司法程序面前受審。
這個原則并非只有個別國家在使用。實際上,美國自身就是這一原則最積極的實踐者之一。1986年,國際法院在"尼加拉瓜訴美國案"中裁定美國違反國際法,美國隨即拒絕承認該裁決,并在此后撤回了對國際法院強制管轄權的接受聲明。換句話說,當國際司法裁決不利于自身時,美國毫不猶豫地援引了與"國家同意"原則類似的邏輯來拒絕執行。
英國同樣有據可查的先例。2019年,國際法院就查戈斯群島主權問題發表咨詢意見,認定英國對該群島的管理不合法。英國至今未遵照執行這份咨詢意見,查戈斯群島仍處于英國實際管控之下。
這就引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美國和英國在自身利益受損時可以拒絕國際司法裁決,那它們又憑什么要求其他國家必須無條件接受一份程序存疑、管轄權缺失的仲裁裁決?14國聯合聲明宣稱裁決"最終且具有法律約束力",但聲明簽署國中的美國和英國,恰恰是國際司法領域最著名的"選擇性執行者"。
俄羅斯外交部精準地抓住了這個法理要害。扎哈羅娃沒有從政治立場出發來反駁14國聲明,而是直接回到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沒有當事國同意,就沒有合法管轄權;沒有合法管轄權,裁決就不具備程序上的合法性。這套邏輯鏈條清晰嚴密,即便是14國聯合聲明的支持者也很難從法理上予以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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