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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白
下面這個新聞:
15歲男孩厭學,家長想辦法,想著有朋友是開驛站的,然后便將孩子送到朋友的驛站幫工,分揀快遞,處理雜務啥的,而且不要工資,其目的就是磨練一下孩子,告知其生活的不易,改天還是回去好好上學吧。
但結果,被查了,勞動監察工作人員依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對驛站罰款5000元,理由是,不管要不要工資,不管是不是短期,只要干活了就屬于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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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點吧:
一是,
違規了嗎?在法律的條文上或許屬于違規了,但在現實中,說實話,如果真要按照這個條條框框來罰款,那應該罰款的太多了。
家里有奶茶店的,姑姑這一個月要考駕照,那么侄女暑假在家,叫來幫十幾天的忙,那么也算是違規使用童工,這不是開玩笑,我小的時候可沒少去我姑家的面包店里幫忙,而且還是有每天幾個面包的酬勞。
再看一眼各大新聞曾經的采訪報道,什么萌娃獨自守店,招呼客人有板有眼,那么這樣的行為是不是也屬于違規?
如果按照這個條條框框卡死,那幾乎每個個體,只要你家里有孩子的,幾乎都是觸犯了法規。
二是,
上面的多少有點強詞奪理,我記得以前看到諸多的新聞都是報道父母離異,父親去世,家庭不幸啥的,然后十幾歲的孩子撐起了照顧弟弟妹妹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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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天搜索一下,依舊有很多。
像下面這個歌頌苦難的,16歲少年為救白血病妹妹,每天放學到物流公司搬運貨物到深夜,為了省錢在學校常常吃饅頭配咸菜。
16歲的確和15歲不一樣,但問題是勞動法也有規定,16歲未成年工是不允許干重體力活的,那么為何這樣的新聞能成為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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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說需要的時候,就允許了,想要罰款的時候,就一條紅線分兩邊,跨過去就殺無赦了!
三是,
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溫情于社會是很重要的,對于那些盤剝未成年,童工的黑心商家,勞動監察部門是需要重拳打擊,對于那些被奴役的殘障,幾十年如一日的非人待遇,把人當奴隸的行為,卻少了你們的影子。
就問一句,上官正義這么多年舉報的那些磚廠也好,養牛場也罷,水泥廠房等等奴役殘障者的時候,勞動監察部門去了哪里?是死了嗎?
很明顯這個驛站的行為,本質上就不屬于需要打擊的對象,法與理,法律還有解釋權的,法律的解釋是需要有人遭受侵害法去為被侵害的人找回公平,那么問題來了,這個15歲的少年是遭受侵害了嗎?
很顯然,為了罰款而執法的能力大于為被侵害者尋求公平的能力了。
這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悲哀,也是法治的悲哀。
四是,
其實我今年以來重點思考的概念就是惡的上下游,我之前提到的那個概念。
人,為何那么壞?
人又怎么會天生就是壞種呢?人不可能是從一開始就會給楊梅泡毒藥水,給客人的奶茶里吐唾沫,給流浪狗投毒,給身邊的人使絆子,見到他人發生了災禍而內里開心的。
人是隨著環境的熏陶而變壞的。
上面的壞與環境其實又都過于籠統,抽象了。
再具體點,就拿驛站的這個被罰款5000元來說,這個老板一定是憤懣的,一定是委屈的,我就是幫朋友點小忙就被罰款了,而且還無有能力去解釋,身上長滿了嘴解釋不清楚。
那么在這種不公平卻又無能為力改變的境遇下,人會不會變壞?
你不能說十個人里九個人就都會變壞,但起碼有一個心里會不平衡的,。十個人里哪怕有一個變壞,其實這個基數就足以蔓延開來。我變壞了,那么我就故意把你的快遞搞壞,我對待送貨取貨的騎手冷目以待,騎手遭受了委屈對客戶繼續惡意,如此就蔓延了。
有點繞了,就一點,人變壞,是從遭受不公平卻無能改變的時刻。
而這個壞就是來自于上游。
五是,
北方,也是這個省份,前陣子比較火的是什么營商環境研討。
我想說的是,就別整天在那里開大會開小會了,你說你營商環境環境還不錯,但你的罰沒收入一直是全國各個省份名列前茅的,而這個罰沒的收入數據就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招牌。
PS:
這兩天其實沒有好的寫作思路,但謝謝朋友們的支持和理解。
我屬于那種專注的人,只要沒有外界干擾的因素下,一天,三天,甚至在身體允許的情形下可以專注一個月做一件事。但一個壞處是,只要有一點點外部的因素干擾,我就無法去做好一件事。
也所以,任何人,任何的事物都是雙面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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