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對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實施江南片區取水口上移工程等4個項目進行批復,原則同意:
在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蕭紹海塘(杭州段)保護范圍內實施江南片區取水口上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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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良渚遺址保護范圍內實施國網杭州供電公司500千伏瓶和5411線五基拉線塔安全隱患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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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通濟堰保護范圍內實施麗水市蓮都區碧湖平原水系綜合治理工程(三期)通濟堰水系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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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大運河浙東運河上虞—余姚段、錢塘江海塘海鹽敕海廟段和海寧段保護范圍內實施浙江特高壓交流環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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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復》要求,杭州市、麗水市、余姚市、海寧市政府要切實加強項目實施的全程監管,組織專業機構參與指導,嚴格按照設計方案施工,確保文物安全。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如發現文物遺存,應立即停止施工,同時按程序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研究提出保護措施。項目施工結束后應及時做好場地清理和環境修復工作。
內容綜合自浙江省政府官網、杭州園林文物、余杭發布、蓮都發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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