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晚上,紐約市長馬姆達尼親口承認,他沒權力抓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
三天前他還在媒體上放話要“研究逮捕”,三天后自己先認了慫,可就在同一天,馬來西亞總理安瓦爾也在說以色列,只不過他說的是,只要發現有以色列公民踏上馬來西亞的土地,就立馬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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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想抓抓不了,一個說不讓進就是不讓進。
更讓人納悶的是,紐約市長認輸之后特朗普贏了,馬姆達尼也沒輸,那到底誰輸了?這場大戲遠沒結束,9月內塔尼亞胡還要去紐約開聯合國大會,到時候又會發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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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從放話到認輸
事情得從7月18日說起,那天馬姆達尼接受《紐約時報》采訪,說了一句讓很多人瞪大眼睛的話,他正在研究,等內塔尼亞胡9月來紐約參加聯合國大會的時候,能不能直接把人給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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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底氣來自國際刑事法院2024年發的那張逮捕令,說內塔尼亞胡在加沙的軍事行動涉嫌反人類罪和戰爭罪,這話一出美國國內先炸了鍋。
7月20日特朗普直接在社交媒體上發文:“內塔尼亞胡在美國絕不會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遭到逮捕,”特朗普還補了一句,說真正該抓的是那些把伊朗拖進“死亡與毀滅漩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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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這話表面上是給內塔尼亞胡撐腰,實際上也是在敲打馬姆達尼,你別亂來,結果到了7月21日,馬姆達尼就發視頻認輸了。
馬姆達尼說得很直白:“我的政府已經評估了所有可行的法律途徑,很明顯,我們沒有獨立執行這項逮捕令的法律權限。”
但他沒完全放棄,話鋒一轉,又說“聯邦政府有這個權力”,呼吁聯邦政府去配合國際刑事法院抓人,可特朗普前一天已經把態度亮得明明白白了,聯邦政府怎么可能去抓內塔尼亞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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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掏心窩子的話,我覺著馬姆達尼打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抓不了,他一個市長,又不是不知道美國沒加入國際刑事法院,那他為什么還要折騰這一圈?
說到底,這套動作就是演給紐約那些穆斯林選民看的,他要的就是一個態度,真抓還是假抓,壓根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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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姆達尼之所以認輸,不是他不想抓,是美國的法律壓根不允許他這么干。
法律早就堵死了
畢竟美國壓根就沒加入國際刑事法院,也不是《羅馬規約》的締約國,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對美國來說沒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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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美國國內還有一道更狠的坎,2002年美國國會通過了一部法律叫《美國軍人保護法》,民間給它起了個外號叫“海牙入侵法”。
這部法律明確規定,任何州或者地方政府機構都不得配合國際刑事法院的行動,就算馬姆達尼想抓,紐約警察局也沒法動手強行去抓一個到訪的外國領導人。
馬姆達尼自己心里也清楚這事不靠譜,所以他一直說的是“正在研究”“探討可選項”,從來沒敢拍胸脯說“我一定抓”,7月21日這通視頻,不過是把窗戶紙捅破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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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話又說回來,這里頭有個耐人尋味的地方,特朗普7月20日急吼吼地跳出來表態,從側面說明了一個問題,他也擔心馬姆達尼萬一真搞出什么動靜。
哪怕只是走個過場,都會讓美國在國際上鬧笑話,畢竟內塔尼亞胡是美國的鐵桿盟友,要是盟友的領導人到美國來還得擔心被地方警察帶走,美國這張老臉往哪擱?
所以特朗普的反應越快,越說明這件事觸碰到了美國的底線,不管馬姆達尼有沒有那個權力,這個話題本身就已經讓美國難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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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紐約這邊鬧得不可開交的時候,馬來西亞那邊卻顯得格外硬氣,馬來西亞總理安瓦爾之前就放了話:只要發現以色列公民在馬來西亞境內,立刻驅逐出境,沒有任何商量余地。
這件事的起因,是有傳言說柔佛州森林城市那邊有個“網絡學校”項目,可能有拿著雙重國籍護照的以色列人混了進來,馬來西亞移民局直接去查了266名外國人的證件。
安瓦爾說得也很直白:“我們不承認以色列是一個國家,所以不存在什么妥協的空間,”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馬來西亞這個立場不是一天兩天了,而是堅持了幾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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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馬來西亞護照的內頁,上面印著一句話:“本護照適用于世界各國,以色列除外,”連轉機都不讓過,就是這么硬。
而且在馬來西亞,支持巴勒斯坦不是少數人的主張,而是大多數穆斯林民眾的共識,安瓦爾在這個問題上表態強硬,有民意撐腰,沒什么好顧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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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馬來西亞跟以色列之間本來就沒什么利益糾葛,反制起來一點心理負擔都沒有,用一句大白話說就是,反正我也沒啥好失去的,我怕你干啥?
說到這,我忍不住想對比一下,馬來西亞跟美國面對同樣一件事,處理起來完全是兩條路子,馬來西亞這邊沒什么法律障礙,也沒什么內部政治分裂,總理一句話就能執行。
而美國那邊,光法律層面就繞不過去,再加上兩黨在這個問題上互相拆臺,一個市長都能拿這個話題出來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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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想,馬來西亞的硬氣其實也不全是勇氣的問題,更多是沒包袱,它本來就跟以色列沒來往,斷交幾十年了,再硬一點又能怎樣?
美國就不一樣了,每年給以色列那么多援助,軍事合作、情報共享盤根錯節,想硬也硬不起來,不是不想,是綁得太緊了。
這讓我想到一個更現實的問題,所謂的立場堅定有時候跟國家大小沒關系,跟你跟對方綁得有多深有關系,綁得越深,顧慮越多,話就越不敢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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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紐約和馬來西亞這兩件事放在一起看,味道就出來了,紐約市長馬姆達尼嘴上說要抓內塔尼亞胡,法律上一查,沒權限,特朗普一句話,這事基本就黃了。
誰更硬氣一目了然
說到底,美國雖然跟以色列關系鐵,但在法律層面,一個市長想繞過聯邦政府去抓外國領導人,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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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就不一樣了,安瓦爾說驅逐就驅逐,不用看誰臉色,因為這條政策本來就是他們幾十年的老規矩,跟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沒關系,跟美國的態度更沒關系。
一個是想干但法律不讓干,一個是本來就在干而且誰攔都沒用,哪個更硬氣不用多說了吧,不過我覺著,這種比較也不能太絕對。
馬來西亞硬氣是真的,但它的硬氣代價小,它跟以色列本來就沒建交,沒有大使館要撤,沒有貿易要斷,沒有軍事協議要撕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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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它做的是一件本來就一直在做的事情,而美國如果真要配合國際刑事法院抓內塔尼亞胡,那整個美以關系都得翻個底朝天,這個代價誰都承受不起。
所以與其說馬來西亞比美國硬氣,不如說馬來西亞比美國更自由,它的立場不需要為別的利益讓路,這其實是小國的一個優勢,站隊可以站得干干凈凈,不用兩頭兼顧。
回過頭來看馬姆達尼這出“逮捕秀”,其實他也不虧,雖然最后承認抓不了,但他的態度已經擺出來了,紐約的穆斯林選民看到了,進步派的選民也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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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來就是紐約歷史上第一個穆斯林市長,背后站著80萬穆斯林選民,在這個問題上表態,對他來說不是選擇題,是必答題。
至于特朗普,他更不會虧,一句話既穩住了親以色列的選民,又順便看民主黨內部鬧笑話,里外都是贏,真正受傷的大概只有那些還指望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能真管點用的人。
但馬來西亞的安瓦爾用行動告訴所有人,硬氣不硬氣,從來不看你說了什么,而是看你有沒有那個底氣說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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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倒是覺得,這件事最值得琢磨的地方不在于誰硬誰軟,而在于國際規則這個東西,在真正的大國利益面前到底能起多大作用。
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發了一年多了,美國不當回事,以色列不當回事,聯合國大會該去還是去。
反倒是馬來西亞這樣跟以色列沒交情的國家,執行起來毫無壓力,這讓人不得不問一句,如果規則只對一部分人有用,那它還算規則嗎?希望以后這樣說到做到的國家能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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