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韓國政府23日說,對因為虐待兒童被定罪的父母和在服役期間被判處18個月以上監禁的軍人,考慮取消其國民年金(養老金)部分繳費時長以示懲罰。
根據韓國現行養老金制度,養育子女和服兵役等被認定對社會有貢獻的行為可獲得額外繳費時長。韓國保健福祉部指出,虐童父母與盡責撫養者享受同等公共福利“不恰當”。保健福祉部年度報告顯示,2024年,韓國虐童施害者中父母所占比例高達84.1%,高于2020年的82.1%。另外,國民在服兵役期間如果被判18個月以上監禁或不勞動監禁,或是所受刑罰導致其軍籍被取消或轉為戰時勞務,其可獲得的養老金繳費時長將受負面影響。
據《韓國先驅報》報道,保健福祉部把相關提議納入今年下半年的政策規劃,擬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對《國民年金法》的修訂。新版《國民年金法》將在公開征集意見后于2027年生效。此次調整是為了確保由稅收和養老基金支持的福利不惠及嚴重違法者。
取消虐童父母養老金部分繳費時長的具體標準將參考法院最終判決和刑事處罰嚴重程度等因素,涉及犯罪軍人的具體標準將同韓國國防部協商確定。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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