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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南區法院審結了一起醉駕案
一名18歲大學生被判拘役三個月十日
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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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劉某系某大專在讀學生,2026年2月,劉某與朋友聚餐飲酒后,起初保持了守法意識——主動呼叫代駕駕車回家。然而,車輛行駛途中,他接到朋友電話改變目的地,代駕按照新的地址將其送達后離開。此后,劉某并未選擇打車或再次呼叫代駕,而是自行坐上駕駛位,酒后開車上路。
當車輛行至某公路時,醉酒的劉某失去對車輛的有效控制,徑直撞向路中央的防撞桶、爆閃燈及金屬隔離護欄,造成車輛及道路設施損壞。周邊群眾報警后,劉某在案發現場等候歸案。經鑒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258.46mg/100ml——是醉駕標準(80mg/100ml)三倍有余。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劉某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責任,依法從重處罰。但鑒于被告人劉某在他人報警選擇守候在案發現場,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綜合考慮其血液酒精含量及賠償相關單位損失的情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拘役三個月十日,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酒駕與醉駕
代價有多重?
“萬一被查到,到底會怎么罰?
要坐牢嗎?要罰多少錢?
駕駛證還能保住嗎?”
今天我們就把這筆賬,一筆一筆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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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駕,扣證罰款
二次酒駕,拘留吊銷
一次醉駕,犯罪坐牢,案底終身
酒駕醉駕
沒有“下不為例”
只有“一失萬無”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這不是口號
是保護自己、保護家人、保護他人的最后一道防線
愿每一次出行,都能平安歸來
來源:今晚報、湖北荊門交警、天津新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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