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張某與女子王某等人聚餐飲酒,二人到張某住處發生關系后休息。凌晨,王某發現張某嘴角有血沫,撥打120并進行急救。張某送醫救治無效死亡,初步診斷為心源性猝死。事發后,張某的父母、妻兒將王某及涉事的劉某、陳某起訴至法院,索賠128萬余元。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8月4日,內蒙古烏審旗人民法院公布一審判決書,法院駁回張某家屬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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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撥打120并對張某進行急救 資料圖
2025年8月19日15時許,張某到劉某家做飯。17時許,劉某給王某打電話讓其來劉某家吃飯。不久,王某便來到劉某家。18時許,陳某去劉某家找東西后離開。張某、劉某和王某一起吃飯。21時許,張某提議喝酒,三人便喝起酒。張某喝白酒,王某和劉某喝啤酒。23時許,張某與王某打車離開劉某家,在張某住處一同下車。當晚,張某與王某發生性關系后休息。
凌晨4時許,王某發現張某嘴角有血沫,及時撥打120并進行急救。張某經醫院搶救無效,于8月20日凌晨5時許死亡,醫院初步診斷為心源性猝死。當天8時35分,某派出所民警到醫院急診現場出警,民警初步了解到張某因心臟病死亡,屬于非正常死亡。民警對涉事人員做了詢問筆錄,相關人員在筆錄中陳述,張某說過有高血壓,常服降壓藥,有時還稱心臟不舒服。
某司法鑒定中心對張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進行鑒定:檢出乙醇含量為7.73mg/100mL。另外還查明,2022年11月18日,張某因頭暈10天,在某醫院門診就診。2025年7月10日至11日,張某接受十二通道動態心電圖檢查及24小時心率變異性分析,診斷結論為:竇性心律、頻發室性早搏部分呈二聯律(多型性)、偶發交界性早搏、HRV:SDNN>100ms、陣發性T波改變(夜間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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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中心對張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進行鑒定 網絡圖/圖文無關
法院認為,根據民法典規定,劉某作為飲酒場所提供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結合雙方提供證據,劉某的安全保障義務已盡到,故劉某對張某死亡,不應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張某家屬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陳某與張某共同飲酒,亦無法證明陳某有勸酒等行為。故張某家屬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
本案中,張某家屬認為王某與張某發生的性行為是引發張某非正常死亡的原因,但公安局卷宗顯示,二人的性行為發生后,間隔一段時間,張某因心臟病死亡。從張某家屬提供證據中無法推出張某因該性行為而誘發心臟病,故其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同時,王某在發現張某身體不適時,及時撥打120并進行積極救治,符合民法典中及時施救的規定,王某及時、積極救治行為符合及時施救的情形。王某不應對張某死亡承擔侵權責任。
加之,張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對自己飲酒和飲酒后的行為負責。本案中,醫院就診記錄證明張某心律異常,但公安局卷宗顯示,張某系提出飲酒的倡議者,且張某家屬提供的證據無法證實三被告對張某有惡意勸酒行為,亦無法證實張某在飲酒時、離開飲酒場所時,及下車后出現醉酒不能自理或發生其他危險情形。故三被告對張某沒有勸阻和照顧的法律義務。且張某乙醇含量經鑒定,酒精含量較低。因飲酒與死者心臟病死亡沒有必然聯系,故張某飲酒后因心臟病死亡是各被告所不能預見的,各被告人不應對沒有過錯且不能預見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張某家屬要求三被告承擔張某死亡的過錯責任并給予共同賠償的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駁回張某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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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作出判決,圖為法槌 資料圖 圖據圖蟲創意
(文中當事人系化姓)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編輯 張莉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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