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新化法院燎原法庭對一起名譽權糾紛案進行了庭前調解,最終雙方冰釋前嫌,達成調解協議,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
事件起因
![]()
李某(化名)與蔡某(化名)本系姑嫂關系,由于李某與蔡某的哥哥感情不和,雙方協議離婚。在兩人離婚冷靜期間,蔡某在抖音平臺上發布了李某的照片以及對李某帶有不雅言論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李某看到視頻后,便訴至新化法院,要求蔡某刪除在抖音平臺上發布的侮辱、誹謗的相關內容,并向其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撫慰金。
調解經過
燎原法庭受理此后,考慮到雙方原本是姑嫂關系,且李某與蔡某的哥哥正處于離婚的冷靜期。為了將負面影響降到最低,妥善處理糾紛,承辦法官認真梳理分析案情,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庭了解情況并征求意見,但李某與蔡某表示兩人私下協商未果致使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雙方均不同意“面對面”進行溝通。因雙方對立情緒較大,面對面調解有可能引起矛盾更進一步激化,給調解工作帶來困難,承辦法官便以“背靠背”方式組織進行溝通,耐心講解何為名譽權以及侵犯名譽權的法律責任,并向雙方充分釋法明理和耐心勸導,雙方的矛盾隔閡逐漸“破冰”,對立情緒一步步消融。被告蔡某逐漸認識到自身錯誤,承認自己的言行確實有不當之處,表示愿意就此事向原告李某賠禮道歉,李某也表示愿意接受蔡某的道歉。最終蔡某當庭支付李某經濟損失3000元并在抖音平臺上發布了致歉信息,案件得以順利調解結案。
![]()
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網絡并非法外之地,更不能成為侮辱、貶損、詆毀他人的“異域空間”。大家通過互聯網平臺分享個人情感,享受網絡便利的同時要謹言慎行,發布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一旦觸碰“底線”,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下一步,新化法院燎原法庭將繼續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辦好司法為民實事,努力讓群眾的司法獲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
第715期|法院新聞2024年第三十七期
審定丨龔光輝
審核丨李 昭
撰稿 | 曾伶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