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思如
前言:你以為走進派出所是尋求保護,沒想到那里站著的,是披著警服的惡魔。
3月21日傳出一條消息:福建某派出所,一名民警,在派出所內,利用職權,強迫一名少女為他口交。
此事被曝光后,該民警已被刑事拘留。
可網友的怒火還沒平息:
“這還是人嗎?”
“執法者犯法,罪加一等!”
“最該保護你的人,成了最傷害你的人。”
它是孤例,但它撕開了執法系統里,最丑陋的一道口子。
派出所內,罪惡在“執法”的幌子下發生
根據目前披露的信息,事情發生在福建某派出所。
這名少女因為某些原因,被帶到派出所。辦案民警利用職權,以“你可能被拘”為由,對其實施威脅,然后強迫少女為他口交。
這是發生在什么地方?派出所。是老百姓尋求保護、相信正義的地方。
這是什么人干的?民警。是穿警服、戴警徽、被老百姓叫作“警察叔叔”的人。
有網友說:“如果連派出所都不安全,那老百姓還能去哪兒?”
這話問到了根子上。
“你可能被拘”:權力被當成了犯罪的工具
這起案件中,最讓人憤怒的,不是性侵本身,而是權力的濫用。
“你可能被拘”——這句話,不是普通的威脅,是權力的碾壓。
民警的身份,讓他擁有合法的強制力。他可以決定拘你,也可以決定放你。他可以讓你配合“調查”,也可以讓你“進去待幾天”。
這種權力,本應用來保護弱者、打擊犯罪。可在這個案件里,它被當成了犯罪的工具。
憤怒的網友說:
“穿警服的人說出‘你可能被拘’,跟一個普通流氓說‘你不聽話我就弄死你’,完全是兩個概念。前者是權力的暴力,后者是單純的暴力。權力的暴力,更可怕。”
一個普通人犯罪,傷害的是一個人。一個執法者犯罪,傷害的是整個系統的公信力!
不是孤例:執法者犯法,為何屢禁不止?
這起案件,不是孤例。
這些年,關于民警、輔警、協警涉嫌性侵、猥褻的案件,時有曝光。
2024年,某地輔警在巡邏時,將一名女子帶到偏僻處性侵。
2025年,某地民警在查酒駕時,以“不配合就拘留”為由,猥褻女司機。
2026年初,某地派出所長,利用職務之便,長期性侵多名女性。
每一起,都讓人憤怒。每一起,都在消耗公眾對執法系統的信任。
為什么執法者犯法,屢禁不止?
因為權力一旦失去監督,就會變成作惡的工具。
有些人穿上警服后,發現權力太好用了。它可以用來欺負人,可以用來威脅人,可以用來滿足私欲。如果沒有監督,這種權力就會滋生罪惡!
試問:派出所里的監控,是照別人的,還是照自己的?
這個問題,值得所有執法機關思考。
處理結果:刑拘,然后呢?
目前,涉案民警已被刑事拘留。
但網友的追問遠沒有停止:
“他是怎么當上警察的?有沒有背景?”
“這種事是不是第一次?有沒有其他受害者?”
“派出所的領導知不知道?有沒有包庇?”
“除了刑拘,還有什么處分?開除公職了嗎?”
“不能抓一個人就完了。要查他什么時候開始作惡的,有沒有人知情不報,有沒有領導失職。該追責的追責,該撤職的撤職。否則,換個人穿上那身衣服,還會干同樣的事。”
這些追問,都是合理的。
因為刑拘只是開始,不是結束。
如果只是把這個人抓了,不追問背后的管理漏洞,不反思監督機制的缺失,那么,下一個“披著警服的惡魔”,遲早還會出現。
有網友說:
“我小時候,大人告訴我,有困難找警察。現在我長大了,我想告訴我孩子:有困難找警察,但要小心穿警服的壞人。”
這句話,聽著心酸。
一個社會,如果連執法者都不能信任,那信任的根基就塌了。
請每一個穿制服的人,都記住:權力是人民給的,不是用來欺負人民的!
因為,最該保護你的人,不能成為最傷害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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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如哲思
關注普通人的「生存處境」,思考更好的「人生出路」。作者思如。wx:mao35117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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