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
成都最新修訂的養犬管理條例,是真的下狠心要治一治那些屢禁不止的不文明養犬現象了。
不得不說,有些招還“挺狠”。
很可能會招來愛犬人士的不滿甚至攻擊,在寵物友好大行其道的今天,成都敢于“亮劍”,這份魅力就值得其他城市好好學一學。
5月27日,表決通過了《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
![]()
圖片
據條例的相關規定,以往那些習慣遛狗不拴繩、出門不撿狗屎、養狗不辦證、遺棄或者虐待犬只的人要注意了:
8月1日起,再犯以上的行為,后果相當嚴重。
條例中提到,遛狗不拴繩并拒不改正的,罰款100至200元,遛狗不“撿屎”并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罰款。
未取得犬只免疫證、未辦理養犬登記手續等,對個人處二百元罰款,對單位處兩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同時明確,虐待或遺棄犬只責令改正,處五百元至一千元罰款;拒不改正的,沒收犬只,吊銷養犬登記。
其實,這些都是些老生常談的話題,并沒有多少新意,處罰力度也算不上多大,對不文明養犬的震懾作用估計很有限。
關鍵的一點是,條例提到要加強對傷人犬只的處置,首次明確任何人都有權利采取措施對犬只進行控制,控制不住的,就可以進行“就地捕滅”。
![]()
圖片
“捕滅”的意思,想必大家都能理解,簡單來說,就是只要看到有狗咬人,任何人打死傷人惡犬都不用負責。
有人或許注意到,條文中有一個前提,是要先采取控制措施,控制無效才可以捕滅。
然而,現實中除非有專業的捕捉設備,否則很難對一只發狂攻擊人的狗進行約束。
因此小編覺得,對于這個前置條件,不應該限制太深,否則很容易讓當事人束手束腳。
就好像被打還手,正當防衛就容易變成互毆一樣。
盡管有這個小瑕疵,也不得不說,成都敢作出這個規定,膽子還是很大的。
要知道,現在全國很大城市都在大搞寵物友好,寵物經濟也是大行其道,尤其是深圳、上海這類大城市,還曾把寵物友好當作對外宣傳的一張城市名片。
![]()
圖片
如此一來,敢跟愛犬群體唱反調,的確需要很大的勇氣。
可這事明明不該是這樣,養狗是私事不假,但帶狗出了門,是不是就要進入公共空間,遵守基本的規則不應該嗎?
況且,從全世界范圍來看,中國的養犬管理已經算是相當人性化。
別管是各地的養犬條例,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懲治措施,突出表現在兩個字上,那就是“溫和”。
犬只傷人事件頻發,一條遛狗拴繩的規則還不愿意遵守,更別提約束效果更好的狗嘴套,不能不說是遺憾。
![]()
圖片
至于日常執法,被動的時候多,主動的情況少;照顧犬主的多,考慮他人利益和社會影響的少。
不拴繩、不撿狗糞,大多就是警告了事,就算狗咬傷人,又有幾個真正執行了拘留措施?
也正是大部分城市的不作為,才凸顯成都此次養犬管理修訂的力度。
不僅如此,條例還明確了企事業單位、物業、公共場所經營者有控制流浪犬的義務鎮,街、道等有處置流浪犬的職責。
這也改變了以往流浪犬聚集,物業等基層部門,卻苦于沒有執法權不敢多管的尷尬困境。
![]()
圖片
不過,成都這次修訂的養犬條例中也有一個爭議點,那就是允許犬只進入商場、候車室、候機室。
這點確實讓人無法理解。
這三個地方,都是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場合,一旦帶狗進入控制不好,非常容易引發擾民甚至傷人事件。
一邊對狗傷人出狠招,一邊又給公共場合遛狗開口子,成都的養犬新規,有點讓人捉摸不透。
對此,大家怎么看?
注:本文旨在表達個人觀點,提倡大家理性討論,弘揚社會正能量,如有侵權,請聯系作者刪除。
封面新聞(2026.5.27 13:16)以后可以“合法捕滅”正在傷人、難以控制的犬只 成都養犬管理條例更新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