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東學院6月13日在《甘肅日報》發布公告。
公告稱,該校遲某某、曹某某、施某、孫某某、劉某5名聘用人員外出讀博后未按期返校,史某某未經批準擅自離校脫崗,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經學校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擬依法解除與遲某某等6名聘用人員的聘用關系并注銷其事業編制。因未與本人取得有效聯系或本人收到通知后未到校辦理解聘手續,現通過公告方式予以送達。請以上人員自公告登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到所在部門及學校人事處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或進行申辯陳述。逾期視為放棄權利,學校將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保留追償權利。
公告公示了6人姓名、身份信息等。據介紹,隴東學院是一所全日制綜合性省屬普通本科院校,地處甘肅省慶陽市。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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