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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魏春亮
01
上市公司“遇見小面”告夫妻店“渝見小面”這件事,我一直都在默默關注。
今天凌晨1點27分,趁大部分人都在睡覺,遇見小面創始人宋奇“公開”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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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有人不太知道“遇見小面”是哪家?
我說一個事,估計大家就有印象了。
就是土豆的雙胞胎弟弟呂嚴去吃面,卻加不了蔥花的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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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也不復雜,全國連鎖品牌“遇見小面”,把河南南陽一間名為“渝見小面”的街邊夫妻店給告了,理由是——
商標侵權
“遇見小面”沒有溝通,沒有警告,直接一封法院傳票送到“渝見小面”店主手里,直接進入訴訟程序。
對方律師表示“至少賠七八千,否則就等開庭”,他們是正常維權,沒有協商余地。
這一招,雷厲風行,又狠又準。小夫妻哪見過這陣仗,老板娘覺得委屈:
“要求賠七八千塊錢,我8塊錢1碗的面,至少得賣1000碗,還不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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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但是,只要有一點常識,就能感覺“渝見小面”并沒有侵權。
而《中國青年報》采訪到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副總裁、高級權益合伙人陳燕紅,她也給出了專業的解釋:
第一,“渝”為重慶市法定行政區劃簡稱,屬于商標法項下公共通用地理詞匯,經營者善意使用地域簡稱標注菜品產地、籍貫,屬于法定正當使用行為。“遇見小面”品牌可以把“遇見”注冊為私有商標,但無權獨占“渝”這個地域用字、壟斷“yu”這個讀音。
第二,“渝見小面”店鋪所在地南陽并無“遇見小面”線下門店,品牌未形成本地市場知名度,本地餐飲消費公眾可能沒有品牌認知基礎,大概率不存在關聯關系。
第三,“渝見小面”這家夫妻小店,門頭、裝修、菜品全盤獨立,可能并不存在模仿、蹭熱度行為。店主本就是重慶人,取名可能只是標注家鄉風味。
總之,讀音近似、部分文字重合,并不直接構成商標侵權,得結合音、形、義、整體標志、消費場景綜合判斷。
商標侵權的司法裁判的核心標準有兩個:
一是消費者品牌來源混淆可能性;
二是商戶主觀冒仿惡意。
兩者缺一不可。
根據律師的說法,這兩點在“渝見小面”身上都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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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如今,“遇見小面”撤訴并道歉,但廣大網友似乎并不買賬,紛紛表示:
不是輿論爆發,你們能認錯嗎?
不是你良心發現,是你怕了
機場和商場吃過,以后盡量不吃他家吧
這種以大欺小,毫無道理可言的店,跟電視劇上面的黑店有什么區別,抵制完全正確!
“遇見小面”可能確實是怕了。
在周末兩天,“遇見小面”的不少儲值會員在網上曬出退費截圖,以此表達對“遇見小面”此次維權行為的態度。
有意思的是,有消費者把不足1元的余額也申請了退款,以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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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這次風波,“遇見小面”的股價迅速下跌,從發行價7.04港元,一度跌到了3.5港元,幾乎腰斬。
遇見小面在6月12日就已經撤訴,但遇見小面創始人宋奇的道歉信,6月15日才姍姍來遲。
我就想問一句,這件事沸沸揚揚鬧了那么多天,您宋是今天才知道的嗎?
而且,道歉信的發布時間還選擇了大半夜,是生怕被更多人看到你們真誠的道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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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而且,就連這封道歉信,也充滿心機,讓人極為不舒服,我來分析一下。
第一,剛說完一句道歉,宋奇就開始回憶起自己和太太的艱苦創業歲月,這是怎樣的人格分裂啊?你們創業艱辛,難道人家小夫妻的創業就容易了?
宋奇本想打情感牌,拉近和消費者的關系,塑造知道感恩的形象,可既然自己淋過雨,怎么還把別人的傘給折斷呢?這不叫共情,這叫過河拆橋。
第二,宋奇說可以把自己注冊的第35類“渝見小面”商標無償贈與南陽小夫妻,可第35類是廣告/銷售,說白了就是可以給別人做廣告、幫別人做加盟招商、替第三方賣貨。這對單店經營的夫妻店來說,幾乎沒有任何意義。
人家想要的是餐飲商標,你給人家廣告/銷售商標,還大言不慚地說是“無償贈予”,媒體一報道,說成“擬將相關商標無償贈予渝見小面”,感覺他們多正直善良,多皇恩浩蕩似的。可實際上,是高高在上施舍給別人一個人家根本不需要的東西,就想以此贏得所有消費者的好感,宋總好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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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宋總一直強調自己公司的文化是“正直、善良”,可我完全沒看出來。要知道,他們不僅起訴了“渝見小面”,這幾年,他們還曾以同樣的理由起訴了成都市新都區的“鈺見小吃店”、重慶市巴南區的“譚楊餐飲店”以及山東東營的“海榮遇見小面館”。其中一家小面店被判罰執行了8000元的賠償。而我在微博上看到,遇見小面還告了東莞一家倒閉了半年的“渝見小面”。到處瘋狗一般地投訴,哪里“正直、善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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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無語的是,宋總前一句剛說“承認錯誤,承擔后果,不甩鍋”,后一句就說“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把鍋輕飄飄甩給了外包律所。可一個簡單的道理是,如果沒有你們的授權,外包律所可沒有權利到處起訴。律所盡職盡責給你們干活,最后卻要背上了所有的黑鍋。
多說幾句,作為一個在網上寫點文章的作者,這件事我有發言權。前幾年有“維權騎士”等版權代理找我,說只要我授權給他們,他們就可以代表我去找那些抄襲我的人,得到的錢可以跟我分。但我拒絕了,我也痛恨抄襲,可他們一旦代表我,就是我在向他人索賠,我不想讓大家把我看成到處索賠的人。
如今回頭看,人家市值幾十億的上市公司,都還惦記夫妻店的幾千塊錢,我當時的矜持,顯得格外可笑。看來我掙不到錢,是有原因的。
可反過來說,如果我這樣的苦逼作者都能拒絕他人代理我去索賠,堂堂上市公司卻授權律所去搜刮普通人的仨瓜倆棗,事后還甩鍋撇清干系,還真有臉。
第四,最后宋總又把自己塑造成了一個“普通顧客”,經常去尋覓那些“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小館子,然后又夸了一通小館子的多樣性和個性化,甚至上升到了“民族文化”的高度。
可如果他真的把自己當成“普通顧客”,他就會知道,普通顧客是不會把“渝見小面”和“遇見小面”弄混淆的,兩者根本就毫無關系。而且“普通顧客”就只是吃飯,不會拉“民族文化”的大旗來做虎皮的。
總之,宋總一直在反思,最后得出的結論就是甩鍋給律所,只給南陽一家飯店道歉,并試圖用華而不實的“無償贈予”挽回損失。
他甚至沒有承諾停止向其他小微商家發起的商標維權。
如果遇見小面就這個態度,我看他們是想做第二個西貝。
05
對宋奇這封所謂道歉信的最好回擊,就來自于南陽“渝見小面”的店主李勇。
在宋奇發布道歉信兩個多小時后的凌晨4時左右,李勇也發了《致遇見小面宋總及各界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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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的回信更見格局,更加高明。
第一,表明于私無法坦然接受道歉,一句道歉無法抹平這段時間的委屈、壓力與煎熬。
我特別喜歡李勇的這個態度,不是所有道歉都能換來原諒,你也可以選擇不原諒,這是對自己的忠誠。
第二,于行業角度選擇接受致歉,不愿小面行業蒙受負面評價。
如果說于私不接受道歉,是忠實于自己的內心;那于公接受道歉,更顯格局的高遠,心胸的寬廣。
第三,提議將商標贈與小面行業,李勇認為宋奇贈送的“渝見小面”商標可以贈與小面行業,造福更多合法合規的小商戶。
這才是自己淋過雨,所以總想替別人撐把傘,對吧,宋總?
第四,鄭重提議向消費者和小微商戶致歉:他希望宋總及遇見小面,向小面消費者以及全國范圍內并無惡意侵權、只是踏實謀生的小微商戶致歉。
是的,向“渝見小面”道歉,向呂嚴道歉,本質上是向輿論道歉,而不是真心悔過。只有向所有被投訴的無惡意的小微商戶致歉,才能體現出遇見小面的真心。
最后,李勇說這件事就此翻篇,沒有再乘勝追擊,還祝福遇見小面。這才叫格局,這才叫大氣。
相比之下,遇見小面那封處處透著算計的道歉信,像是一個漏洞百出的笑話。
在我看來,這次的網絡輿論,不僅僅是單純地幫助弱者。如果是真故意模仿和混淆,就算是小店也不占理,這和店的大小無關。
這讓我想起模特張亮告“張亮麻辣燙”還告贏了的事件,有些人就說,你叫張亮就不準讓人家叫“張亮麻辣燙”了嗎?事實并非如此,張亮告的是內蒙古某大學食堂里的一家張亮麻辣燙店,而原因是店家用了張亮和兒子天天的合影做廣告,讓人誤以為是明星代言或開的店。
這家小店侵權了張亮的肖像權、姓名權,也干擾了張亮的正常代言秩序,告他一點問題也沒有。
回到這件事上,人們這次之所以對遇見小面不滿,最重要的原因是,遇見小面的這次所謂“維權”,根本就站不住腳,純粹就是在以大欺小。
就是這么簡單。
最后,李勇都已經呼吁宋總,向被他們告的、全國范圍內并無惡意侵權,只是踏實謀生的小微商戶道歉。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建議,這是挽回聲譽的好機會。人家已經給出了解決方案了,不知道遇見小面的宋總能不能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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