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退款熱點一直不斷,近日又爆“棉被遭僅退款商家3000公里尋人”。王女士在新疆經營一家棉被廠,發往同一地址的多筆訂單被僅退款,理由均為“尺寸不夠,重量不夠”,王女士跨越3000公里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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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上大量的輿論指向了無良買家。事實上,“僅退款”已經成為一個毒瘤。網上有專門交流如何利用“僅退款”薅羊毛的群,里面有“成功經驗”交流,甚至包括如何利用平臺規則“商家響應條款”大幅減少商家到平臺辯解的時間,以達到退款目的。
例如,不久前一個案例,買家先發“少配件”要求退款,吸引平臺響應,再發“僅退款”,平臺就認為是持續溝通中,沒有及時提醒賣家回應,導致賣家回復超過時限,“僅退款”自動確認并實施。
那些人利用“僅退款”規則“薅羊毛”的手法很專業,如果金額較大,值得商家千里追責,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但更多的案子金額不高,“薅多家羊毛”,每次金額都不高,千里追責不值當的,很多賣家就吃了啞巴虧。
“僅退款”的提出,確實是不錯的解決方案,四五線城市的賣家賣每單不超過二十元的土特產,尤其是一些保質期短的商品,貨退到賣家,已過了保質期,賣家還需承擔退款快遞帶來的費用。“僅退款”解決了這個問題。
應該看到,“僅退款”的適用范圍有限,貨品價值不高,退貨后不能二次轉賣,且“僅退款”需平臺方承擔起交易行為的責任評判責任,要適當保護買家的利益,但是不能偏向買家,也不能偏向賣家。
利用“僅退款”規則“薅羊毛”,如果金額巨大,可以訴諸法律途徑解決,但更多的需要平臺承擔起第三方公平評判的責任來。因為惡意的“僅退款”,實質上就是利用了電商平臺流程漏洞和評判能力不足的缺陷。
板子必須打在電商平臺上,電商平臺需完善投訴流程,增強評判力量,當處置升級為“僅退款”,及時人工介入,第一時間提醒賣家,加長賣家反饋時限。只有這樣,才能抬高惡意“薅羊毛”的成本,降低其成功率,避免規則被壞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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