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國,法律早已經廢除了女方一定要隨女方姓氏的規定,但依舊有很多人寧愿一直同居,也不領那張婚姻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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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泰國王室帕公主離世,牽出了一段同居十多年的戀情。沒有領證,沒有結婚,那個她深愛的男人只能是她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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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帕公主絕對不是泰國獨一無二的存在,想一想現在還流亡在外的前總理英拉,兒子都已經23歲了,可她還是被稱為“英拉小姐”,身份依舊顯示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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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人不禁感覺奇葩,為什么泰國會有這樣的規定,可以做這樣的操作?大概還得從泰國特別的國情來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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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法律規定結婚之后,女方一定要冠夫姓,也就是從此與原生家庭斷開了所有的聯系。這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是有一種重男輕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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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拉與男友阿努索相伴、同居已經30年了,除了她在外流亡的這些年,之前都以夫妻形式共同生活,養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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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為了西那瓦家族那神圣不可逾越的政治夢想,英拉選擇了只同居不結婚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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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件事上,阿努索是同意的,而且在英拉走上政治舞臺之后,他也將自己放低身份,回去做一個“家庭煮夫”,帶孩子做家務,以女友為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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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這是愛,那便只能說英拉幸運。畢竟泰國法律規定,只同居沒有登記的婚姻不僅不受法律保護,而且也不會擁有所有保證,在一起多少年都沒用,因為泰國不認同同居既為合法婚姻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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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英拉為了娘家的政治大業不得不放棄在婚姻中的權益,那帕公主呢?大概又是另外一種女性身份的桎梏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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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國王室,公主要么嫁同樣有貴族血統的男性,要么不婚,如果嫁了平民,相當于自動摘掉自己的公主頭銜,從此不再享受任何王室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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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公主是育坤家族放在王室的“棋子”,所以她的婚事自己說了不算,哪怕找到真愛,也沒辦法給男友一個合法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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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無可奈何,帕公主與男友相伴十多年,從沒有被外界所知,更不會受到法律以及王室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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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感覺有點任憑歲月蹉跎的意思,作為帕公主的男友若不是這次女友早亡,只怕他還要在黑暗中不被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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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除此之外,有一種方法是可以讓泰國女性擁有婚姻權益的。比如同樣是西那瓦家族的佩通坦。她與丈夫結婚之后一直沒有改夫姓,不是不愛,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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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泰國法規,佩通坦的丈夫為王室成員吉滴耶功家族。這樣的家族本質上是不能涉足政治的,佩通坦若改夫姓,便意味著要放棄政治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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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佩通坦明知成為王室成員會有利于自己,但為了家族發展,她也不得不保持娘家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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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只能說泰國女性在結婚與否,改姓與否這件事上,還是以娘家或者是最在乎的人的意志為基礎,她們自身沒有太多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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